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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有偿家教确该规范

2009-10-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华羽 我有话说

据报道,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近日面向社会公布《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公开征求各界意见。如获通过,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和兼职将违法,这样的规定引起各方热议。立法解决有偿家教和兼职是抹杀教师作为普通劳动者在市场经济中应有的权利吗?立法禁止,该如何运作才真正有效?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做一下梳理。

补课”、“家教”,曾经是学生心目中多么温暖动人的字眼,老师利用自己课外的休息时间给某方面课程欠缺的学生开小灶,弥补他们的不足,充分体现了教书育人的崇高。虽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有偿”概念广泛被接受,“掏点钱给孩子开开小灶”的“有偿家教”也曾逐步被人接受和认可,但问题是“有偿家教”逐步变了味,已经改变了补课的初衷,影响到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严重增加了学生的负担,这也就是立法禁止“一刀切”出台的原因。

现实情况是,有些教师为了“有偿家教”牺牲正常教学,课堂留一手,课后家教补,连最基本的内容都要孩子们去家里听有偿辅导;课堂上讨论的许多内容,都是周末老师在家讲的,老师上课提问只把机会给那些周末补课的学生,有集体活动、演出时,只让那些补过课的孩子露脸。的确有一部分老师利用自己的权威要求学生去他开的小灶吃饭,甚至打压、孤立不吃小灶的学生。这样的有偿家教严重背离了义务教育法,严重偏离了教育的精神内涵,将师生之间的纯洁关系异化为一种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扭曲了教师这一崇高的职业形象。教书育人居然成了“一分价钱一分货”!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表面上看起来是在牺牲自己的课余时间而换取正常的劳动报酬,但实质上却是利用权力在赚钱,是牺牲自己的师德人格在赚钱,是建立在学生沉重负担基础之上的赚钱。

如果教师精心备课,在课堂上将知识讲透,在作业设计上有科学性,想必大部分学生都能够在课堂上掌握,如果要补,也只有极个别的学生。即使有些学生没有完全理解,课下的辅导也是有必要的,但那也是老师职责范围内的事,不能离开了课堂就去收费,因为如果这样,是不是课下问一个问题也要逐条收费呢?

当下,有偿家教的确存在着强大的市场需求,在应试教育的指挥棒下,为了孩子提高成绩,在学习和报补习班方面,“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没有最多,只有更多”,家长们争相给孩子提供最优质的教育。在目前教育资源不平衡的情况下,加上应试教育的刺激,可以说喊停有偿家教相当有难度,以前也出台过一些有偿家教的禁令,但是几成虚设。

有偿家教纯粹是为了提高“分数”,增加了学生负担,异化了教育本质,是应该加以制约的。治理有偿家教,一方面需要正本清源,提高对教师对教育本质的认识,增强师德修养。另一方面,立法也很重要,面对有偿家教的乱象,我们的确需要有法可依,问题是立了法就要坚决执行,以维护法规应有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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