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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住房模式将带来什么

2009-10-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新闻观察员 冯蕾 我有话说

针对社会上流传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酝酿“二次房改”的传闻,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公开表示,房地产市场化改革成果有目共睹,房地产产业发展坚持市场化方向不动摇。至此,曾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二次房改传闻终于得以平息。但齐骥也同时表示:今后房地产市场应该继续完善,从政府保障和市场提供的两极提供

模式,转变为政府保障、政府支持和市场提供的三级住房提供模式。所谓“政府支持”的房屋提供模式,则包括了限价房、公共租赁房等系列帮助城市“夹心层”解决住房问题的产品。

从1998我国取消40多年的实物分配福利房,启动“居民住宅货币化”为核心的住房制度至今,住房改革在市场化的道路上走过了十年有余。而从延续十余年纯粹市场化改革模式,到寻找保障体系和市场化的结合;从两极模式到政府保障、政府支持和市场提供的三级模式,这一变化无疑是决策者基于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现状所做出的理性判断,也是对延续十余年市场化改革模式深化探索的思考。

从纯粹市场化到更突出政府角色,这无疑有利于克服单一市场化模式的弊端。应该看到,1998年我国首次房改的成绩有目共睹。据统计,在城镇人口大量增加的前提下,目前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已升至28平方米左右,相比房改前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不容回避的是,改革的过程中,房地产市场的各种矛盾也开始突显:一方面大量有住房需求的人买不起住房,而另一方面少数人却拥有多套住房,一出手就买下一个单元的也大有人在;一方面百姓盼望着房价降温快点到来,另一方面,土地出让纪录被屡屡改写,“地王”走马灯似的频频出现,推高着未来房价预期;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让更多人住有所居,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又不得不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更为严峻的问题是,当大规模开发结束,可供开发的土地面积越来越少,地方财力增长将面临乏力。过度依赖“土地财政”所透支的不仅仅是土地和财力,更是地方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而此次,住建部首次提出的三级住房提供模式构想值得期待。因为从政策思路上看,它无疑规避了住房市场的两极:完全听任市场发展和完全依赖政府保障,显然这对缓解住房市场“嫌贫爱富”矛盾激化大有裨益。

而从具体内容上看,此次“三级住房提供模式”明确将加大“限价房”与“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力度。这也表明,住房改革考虑到了不同层面的住房需求。在目前高房价的市场环境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数量较大的“夹心层”――既不符合廉租房标准,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或商品房的社会人群。近日,北京、常州、郑州等地已开始实施或研究“公共租赁房”政策。就在上月,北京首个公租房项目开工建设,该项将提供500余套公租房房源,而这些公租房租金将低于市场平均租金。三级模式框架内的限价房、公共租赁房将点亮更多人的安居梦想。

应该看到,当前房地产的市场化道路已不可逆转,而保障性住房尽管成效显著但又面临种种新的困境,单纯依赖市场或单纯依然政府,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此次住建部首次提出的“三级住房模式”无疑将寻求政府与市场更好的契合点。尽管这一模式具体如何操作与实施尚无详细介绍,但可以看出,我国住房改革仍在一步一个脚印的推进,让更多人实现“住有所居”始终是改革的最终目标。此前中国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淮也向媒体表示,“十二五”住房规划编制将实现重心上移,尤其是住房保障工作的重心上移,“十二五”住房规划当中尤其要加大租赁模式的保障性住房产品。

然而,新的改革势必带来新的考验。北京自今年探索限价房,但在解决众多中低收入者住房难时,新的问题开始暴露,比如近日北京西三旗限价房“未住先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引发各种争议。笔者以为,改革思路固然是好,但要收到理想的成效就要加强政策执行力,更加强化监管,及时披露供求信息,让所有程序置于阳光之下,真正让中低收入者收获实惠。此外,“三级提供模式”改革如要真正实现政府与市场的有效结合,也有必要进一步探索更有效的融资渠道。有专家也建议,如果由政府主导、支持、掌控,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引入民间资本进行投资经营,若干年后政府再从投资者那里回购再用于住房保障领域的再分配,也未尝不是一种解决住房问题的思路。如果这种思路能变成现实,那么住房困难户完全可以以较少的费用或购或租到这种由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

如果说过去十年的住房改革强调的是效率,那么未来改革的深化则应突出公平以及政府应该担当的责任,这无疑有利于弥补纯市场化带来的弊端。尤其是在国际金融危机仍未消退的今天,“政府保障、政府支持与市场提供相结合”无疑将带给人们更多新的期待,增加人们迎战困难的勇气和信心。而保障体系的日益健全,住房公平的更好实现,也将改善人们的消费预期,带来投资、消费需求的新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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