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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2009-10-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袁祥、王逸吟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0月27日电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今天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维护法制权威和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中央政府投资安排

及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会议由陈昌智副委员长主持。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向会议报告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维护法制权威和司法公正情况。他说,民事执行是人民法院依法运用国家强制力,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司法工作。2005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坚持服务大局、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规范管理,努力推进执行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从严要求,不断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始终把加强执行工作、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国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150万余件,执结标的金额19106亿元,在推动经济发展、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作用。

王胜俊说,近年来,执行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执行难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执行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的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改进执行人员的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进一步深化执行制度和机制创新等,确保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会议报告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他说,2005年以来,检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加强反渎职侵权能力建设,提高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水平;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保障依法正确履行渎职侵权检察职责,努力为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截至今年6月,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1202件38754人,已侦结提起公诉17943件2330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97.4亿元。

针对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曹建明表示,全国检察机关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力度;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机制;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反渎职侵权能力;坚持多措并举,积极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向会议报告了今年中央政府投资安排及实施情况。他说,经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今年中央政府投资总额为9080亿元,其中新增中央政府投资4875亿元。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积极努力,中央政府投资项目进展顺利,管理不断加强,资金使用比较规范,项目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截至8月底,已下达中央政府投资7170亿元,占今年投资总额的79%。

张平说,在坚定不移地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措施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中央政府投资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下一步要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加快推进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确保及时发挥效益;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落实配套资金;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一步扩大中央投资的带动效应;保持合理投资规模,继续优化投资结构;着力推进制度创新,健全投资管理长效机制。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5月底至8月初,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四个专题调研组,对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题调研。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石秀诗代表专题调研组向会议作了关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石秀诗说,各级党委、政府对于落实中央的战略决策,认识明确,措施有力,把实施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作为扩大内需、调整结构、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强化责任,积极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总的看,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实施,在拉动经济、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调研组也发现有些地方的公共投资建设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规划不够扎实,准备不够充分;地方财力紧张,落实配套困难;政策不够协调,执行不够严格;责任不够清晰,机制不够健全;进展不够平衡,进度比较缓慢等。针对这些问题,调研组提出五点建议:一是把握投资方向,优化投资结构;二是落实配套资金,完善政策措施;三是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建设成效;四是深化体制改革,健全机制保障;五是加快立法步伐,健全法制体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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