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决不能因经济运行中积极因素增多而盲目乐观和出现懈怠

2009-10-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袁祥 王逸吟 我有话说

“由于今年地方财政收入增幅下滑较多,各地普遍反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落实配套资金困难。有些公共投资项目安排,地方配套资金比例过大,超出了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全国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石秀诗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坦言在调研中所发现的问题。

“今年国家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

计划,全国共需投入1676亿元,其中,中央投入493亿元,占29.4%;地方配套1183亿元,占70.6%,落实困难。”石秀诗指出:“有些地方推行农村危旧房改造,政府对每个农户补助4000―5000元,还不到每户改造所需资金的10%,许多农户只能依靠大量向银行贷款或向亲友筹借,五保户、低保户等贫困农户难以承担。”

石秀诗是在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作关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时披露上述问题的。

经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今年中央政府投资总额为9080亿元,其中,新增中央政府投资4875亿元。这一巨额投资实施情况如何,全国人民十分关心,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十分关注。

今年5月底至8月初,全国人大常委会选择保障性住房建设、教育和卫生等民生工程、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农田水利建设等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组成四个专题调研组,由副委员长带队,对建设规划制订、投资安排、资金拨付、地方配套、工程进度、投资效果以及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政策措施等,进行了专题调研。

专题调研组在调研中发现,有些地方的公共投资建设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这主要是:规划不够扎实,准备不够充分;地方财力紧张,落实配套困难;政策不够协调,执行不够严格;责任不够清晰,机制不够健全;进展不够平衡,进度比较缓慢。

石秀诗把这些困难和问题和盘托出,一起提出的还有调研组对于实施好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的五项改进建议。

急于改变城乡面貌,没有充分考虑承受能力,编制的建设规划过大

城乡居民保障性住房建设,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在今年中央政府投资总额9080亿元中,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共有493亿元。据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今天介绍,现已基本建成廉租住房27万套、开工建设126万套,新增租赁住房补贴54万户。

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在调研时发现: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有些地方没有开展住房普查,仅靠抽样调查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一定比例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不能准确反映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情况;有些地方为了多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或者急于改变城乡面貌,没有充分考虑当地政府和群众的承受能力,编制的建设规划过大,任务过重;有些煤矿、林区、垦区的棚户区改造,大多是成片拆平房盖楼房,模式比较单一,存在一些浪费现象。

这就是调研组发现的公共投资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之一――“规划不够扎实,准备不够充分”。

石秀诗举例说:有些地方的教育、卫生等建设规划存在“一刀切”的倾向,县级医院建设基本上是一个县建一所,没有充分考虑服务人口、服务范围等因素,建设规模和投资雷同;有些项目补助资金安排未考虑区域建设成本差异问题,不够合理。有些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项目前期论证不够充分,与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衔接得不够紧密,在项目安排上重点不够突出。

调研组提出的建议是“把握投资方向、优化投资结构”。“实施好重大公共投资建设,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石秀诗强调说:投资项目安排,要严格项目管理程序,集中用于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方面,防止项目过多、分散和重复建设;制订建设规划,要坚持实事求是,兼顾需要与可能,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

石秀诗表示:“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把解决最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放在优先位置,多做‘雪中送炭’,少做‘锦上添花’。”

有的地方将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到城乡各个方面,战线太长

“政策不够协调,执行不够严格”,这是调研组发现的公共投资建设中存在的又一个困难和问题。

国家要求,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重点,是通过廉租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优先解决城市最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问题。但调研组发现,有的地方将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到城市、农村、工矿等各个方面,战线太长、规模太大;有的提出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并轨,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标准提高到人均年收入一万元左右,扩大了保障范围,增加了政府保障的难度。有些地方将农村危房改造扩大到旧房改造,大量拆迁,有的对富裕农户也给予了资金补助。有些地方的教育、卫生等建设项目,只安排主体工程建设,没有将道路、给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和教师、医务人员周转房纳入投资范围,给今后的交付使用留下困难。在农村取消“两工”之后,乡、村两级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渠道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政府投入也明显不足。

按照国家要求,今年中央财政代理发行的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地方配套,特别是民生工程项目,但有的地方用于自己安排的项目,影响了中央确定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一些地方在项目设计方案论证、建设规划落实、征用土地手续、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单位资质、施工质量监理等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问题。

调研组提出,实施好重大公共投资建设就必须“落实配套资金,完善政策措施”。“加大中央对重大公共投资特别是民生工程的支持,适当降低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配套资金比例。”石秀诗表示:“督促地方政府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代理发行的地方债券主要用于中央确定项目特别是民生工程的规定。对于经过考核评估,地方配套资金和建设进度较好的地方,应给予适当的奖励性补助,调动地方的积极性。”

中央投资项目在一些地方进展不够平衡,进度比较缓慢

“截至8月底,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投资的394.9亿元,完成率为23.6%。一些地方由于配套资金不到位和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准备不足,可能难以完成今年的建设计划。”中央投资项目在一些地方进展不够平衡,进度比较缓慢,让调研组深感忧虑。

石秀诗在报告中说:目前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完成投资的26%,卫生项目完成投资的25%。11个民口科技重大专项整体进度也比较缓慢。不少地方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要求尚存在较大差距。今年安排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和新建大型灌区工程,不少还处于前期准备阶段,一些农业综合开发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还没有开工。

就在石秀诗作上述报告之前,张平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坦言:“在坚定不移地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措施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在中央政府投资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张平在今年中央政府投资安排及实施情况的报告中列举了这些问题的突出表现后表示,要加快推进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确保及时发挥效益。他强调说:“进一步提高对落实一揽子计划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决不能因经济运行中积极因素增多而盲目乐观和出现懈怠。”“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尽快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关键问题,确保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此番专题调研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所企盼的,也是一切关心中国经济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人们所企盼的。

(本报北京10月28日电)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