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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模经营与农业增长方式变革

2009-11-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刘艳萍 我有话说

随着我国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均耕地占有量不足、耕地面积不断减少的情况日益突出。一些农业大省未雨绸缪,从所辖区域内土地的实际情况出发,打破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大力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积极加快农业产业连片种植基地建设,为实现农业增长方式变革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农业

土地规模经营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非农就业不充分,整体工作进展不平衡。有关数字统计显示,目前规模经营只集中在部分乡镇。二是流转方式比较单一。目前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仍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主,其中绝大多数是通过租赁形式,由村集体出面组织村民将土地流转出来,租赁给企业、大户经营。少数地方虽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但合作社只是将土地集中起来租赁出去,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能按股分红的较少。三是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民流转土地勇气不足,收益难以保障。近几年,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已取得较大进展,但总体来说还是刚刚起步,与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的要求相比还需进一步健全,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大,标准还需进一步提高。此外,流转收益递增机制不健全,有的地方提出几年递增一次,但增幅很少,有的则没有明确提高多少。

发展农业现代化,土地规模经营是前提和基础。农业现代化要求实现专业化生产,将现代科学技术用于农业生产。土地规模经营有利于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我国正处在从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迈进的过程中,已到了规模效益时代,新时代呼唤规模经营的实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去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和“在有条件的地方培育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市场环境”的要求,对此,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全面把握。

第一,推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制度创新是前提。在农业现代化和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的进程中,需要以法律制度的设计与安排来构筑土地规模经营的“安全堡垒”。我们虽然一直提倡土地流转和集中,在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实行规模经营,但在法律、制度方面还存在不完善之处。一方面,土地流转常常只是短期行为,只是在亲朋好友之间的委托经营,往往是没有法律保障的口头协议,所以虽历经多年努力,但土地流转农户和流转面积很少。另一方面,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农民离开土地就极有可能一无所有,生活及养老有后顾之忧。此外户籍制度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增加了城镇化的阻力。

在当前情况下,规模经营的继续稳步发展确有必要。一些地方允许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入股经营,培育和完善使用权转让市场体系,推动土地向种田能手、农民经营专业户和农业公司集中,逐步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同时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坚持“生有所靠,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原则,扩大在农村的覆盖面,提倡和鼓励“以土地换社保”,通过政府、集体和个人三方投入,形成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成为农民的最可靠的生存保障。这些都值得进一步完善和推广。

第二,推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实践检验是关键。规模经济在现实中是一个非常广泛的范畴,一种有效率的生产组织形式或经营规模是由市场决定的,或者说,土地规模经营的界限是市场依据不同的条件确定的。那么,若以使用土地的数量作为评判农业生产规模的大小,则可以观察我国农村土地改革之后的20年间,农业生产规模的变化趋势。如果以家庭为经济组织的小块农地经营的比重下降,则说明这样的经济组织不具有规模效率;如果经营大面积农地的大农场比重上升,说明这种大农场的经营是有效率的,并且处于进一步扩张或兼并的状态。而后者,恰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趋势。

目前,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尤其是较落后地区的农村承包地普遍处于碎片化状态,难以支撑起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要想发展现代农业,就必须通过土地流转达到规模经营的效果。由于土地流转是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也就是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因此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同地区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流转形式。

第三,推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宣传教育是基础。农民是土地经营的主体,土地经营规模的大小、土地流转速度的快慢将由农民自身来决定。这首先取决于农民观念的更新,取决于农民个人素质、能力的提高。在发达国家中,与现代化农业水平相适应的是高素质的农民,荷兰90%的农民受过中等教育,12%毕业于高等农业院校。由于我国每万人拥有农业科学院在校生比例比日本、加拿大和美国相差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因此,在我国不论是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本身,还是把农业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都需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来抓好对9亿多农民的教育,开展有关方面政策的宣传,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在农村逐渐普及高中教育,提高农民基础教育水平。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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