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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芳同志生平

2009-11-1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国公安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原国务委员王芳同志,因病于2009年11月4日11时36分在杭州逝世,享年90岁。

王芳同志1920年9月30日出生于山东省新泰县东都镇一个农民家庭,原名王春芳。他从青少年时期起就不满国民党的黑暗统治和腐败

无能,痛恨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在家乡新泰第一小学任代课教员时,受进步思想影响,积极投入抗日救亡活动,1937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1938年初,他带领12名青年参加八路军山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四支队,同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8年6月,王芳同志随部队南下山东蒙阴、沂水,开辟新的革命根据地,历任排长、排政治指导员、连长。同年8月任团政治特派员。12月,八路军山东纵队成立后,王芳同志先后任第四支队保卫科科长兼军事审判所所长、一旅保卫科科长兼敌工科科长。在反“扫荡”、反“清剿”斗争中,他坚决贯彻上级指示,在群众的掩护支持下,以针锋相对的政治攻势与武装斗争相结合,坚决粉碎敌人的阴谋,为巩固和扩大沂蒙根据地作出了贡献。1942年8月鲁中军区成立后,王芳同志任鲁中军区敌工科科长兼鲁中区党委三地委敌工部副部长。他领导一批优秀的敌工干部,多次深入敌占区搜集情报、宣传抗战、瓦解敌伪军、组织策反、发展力量、建立情报站,为配合我方军事攻势做了大量工作,给日伪军和汉奸以沉重打击,极大地振奋了人民群众的抗战热情。1944年10月,王芳同志到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党校学习。1945年6月担任山东军区独立旅政治部主任,1946年5月调任鲁中军区保卫部部长。

1946年6月,蒋介石发动全面内战。王芳同志奉命率领部队奔赴前线,一方面担负锄奸肃特任务,另一方面参与了鲁南战役、莱芜战役、孟良崮战役等重大战役相关战场的指挥工作。1947年3月后,王芳同志先后任第三野战军第八纵队组织部部长兼保卫部部长,华东野战军西线兵团、第三野战军第七兵团保卫部部长。按照党中央关于开辟中原解放区的战略方针,转战鲁西南,挺进豫、皖、苏,为成功摧毁敌人的中原防御体系而英勇战斗。

新中国成立前后,王芳同志先后任杭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安部副部长,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1952年11月任浙江省公安厅厅长,1954年9月起兼任浙江省政法委员会副主任、省人民委员会第一办公室主任、省委委员。他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积极开展防奸反特工作,大力加强隐蔽战线斗争,根据敌情变化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摧毁了一大批敌特组织,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作出了积极贡献。他坚决贯彻党的警卫工作方针,出色完成了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任务。他十分重视全省公安队伍建设,先后组织举办多期人民警察训练班,进一步纯洁了队伍,提升了民警素质,为浙江省公安工作的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1964年9月,王芳同志任浙江省副省长。1965年8月代理中共温州地委书记。他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抓住渔业和农业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积极摸索发展生产的客观规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当地经济得到稳步发展。

“文化大革命”期间,王芳同志受到迫害,被关押、审查多年,身心遭受严重摧残,但他始终保持对党、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和共产党人的政治品质。1977年恢复工作后,他更加积极地为党工作,先后任中共宁波地委书记、宁波地区革委会主任兼中共宁波市委第一书记、宁波市革委会主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省革委会副主任,省委副书记兼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等职务。在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两案”审判期间,王芳同志被抽调到中央工作。他率领调查组同志夜以继日地工作,查清了江青反革命集团有关主犯的犯罪事实和重要证据,并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检察员出庭公诉,为“两案”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作出了贡献。

“两案”审判工作结束后,王芳同志回到浙江省工作。1983年3月,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同年5月兼任浙江省军区第一政治委员。他坚决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大力推进地方党委、政府机构改革,大力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出“系统清‘左’,不断破满,勇于唯实,大胆创新”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端正和明确了省委工作的指导思想。他坚持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中央的方针政策同浙江省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将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统一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上来。他积极鼓励和推广“温州模式”,努力改善建设和投资环境,营造有序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氛围和条件。同时,努力推动以乡镇企业带动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使浙江省经济实现快速发展,迅速跃居全国前列。

1987年3月,王芳同志调任公安部党组书记,同年4月任公安部部长,5月兼武警部队第一政治委员、党委书记,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1988年4月,任国务委员兼公安部党组书记、部长,1990年12月兼任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他认真贯彻执行党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专门工作和群众工作相结合的方针,不断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着力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积极预防和减少犯罪,为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此期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推动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使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走上了正轨;深入分析全国毒品犯罪形势,对加强禁毒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组织和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实行综合治理,同时大力开展禁毒领域的国际合作,有效遏制了毒品犯罪蔓延的势头;在对公安管理体制改革与队伍建设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制定《人民警察法》和建立人民警察警衔制度等方面的工作,为构建统一、灵敏、高效的公安机构体系,加强和完善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制,领导处置了多起突发事件。在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中,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沉着冷静地指挥全国公安机关加强社会面的控制工作,为夺取这场斗争的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1991年3月,王芳同志担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及社会治安形势,积极参与研究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并认真布置督促实施。

1993年8月,王芳同志退居二线。他一如既往地关心党和国家的建设,关注公安事业的发展,积极为改革开放的推进和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建言献策。作为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会长、中国警察学会名誉会长,他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为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社会正气、开展公安理论研究贡献力量,充分体现了一位老共产党员、老公安战士的高尚情操。

王芳同志是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在中共十三大上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王芳同志一贯忠于党,忠于人民,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对共产主义崇高理想和伟大事业坚贞不渝,对党和人民无限热爱,始终以党的事业为重,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事业奉献了毕生的精力。他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自觉维护团结,顾全大局,党性原则强。他勤于学习,重视调查研究,工作深入细致,善于总结经验,有很强的组织领导能力。他谦虚谨慎,作风正派,勤政廉洁,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他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联系群众,关心干部,深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爱戴。他的革命精神、崇高品德和优良作风,永远值得我们深深怀念和学习。

王芳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他的逝世,是我们党和国家的重大损失。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王芳同志永垂不朽!

(新华社杭州11月10日电)

1954年1月31日,时任浙江省公安厅厅长的王芳同志陪同毛泽东同志在杭州视察钱塘江。

1983年2月,邓小平同志与时任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的王芳同志(左)等交谈。

1940年9月,八路军山东纵队第4、8支队团以上干部合影。后排右九为王芳同志。

1962年春天,时任浙江省公安厅厅长的王芳同志在杭州参加星期六干部义务劳动。

1989年1月,时任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武警部队第一政委的王芳同志(前左一)出席武警部队校官以上警官授衔仪式并接见被授衔警官。

1988年10月23日,时任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的王芳同志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出席联合国青少年犯罪讨论会的代表。

(本版照片均为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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