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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发布

2009-11-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温源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10日电证监会日前发布《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从依法监管、勤勉尽责、公正廉洁、保守秘密、回避等五个方面对工作人员行为进行规范。这是证监会首次对社会公开发布对内部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

《准则》规定,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亲属和他人谋取不正

当利益。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不得泄漏工作中所知悉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不得编造或者传播虚假信息,不得进行信息误导。

《准则》要求,工作人员不得在监管对象以及其他营利性组织兼任职务;未经批准,不得在社团等非营利性组织兼任职务,经批准兼任职务的,不得领取兼职报酬。离职后,在规定期限内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回避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在监管对象中任职。

根据《准则》,工作人员有违反规定的,知情人可以向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或者上级单位举报或投诉。证监会有关单位接到举报后,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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