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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看点

2009-11-1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背景

由公安部门主导的足坛抓赌打假行动正向纵深发展。中国足协日前发表声明,称“支持抓赌打假行动、促进足球健康发展”,“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足协有关负责人在内部会议上表示,希望“扫赌

打黑不要影响我们的工作,要把眼前的工作做好,大家要团结”。

中国足球不可再失重整的机会

人民日报的评论指出,赌球假球固然是丑事,抓赌打假却孕育着良机。此次公安司法部门强力介入,为足球管理和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外部监督。从这个突破口切入,借助司法的力量,揪出兴风作浪者,还广大足球从业者一个清誉,给中国足球“止血”,中国足球的健康成长仍大有希望。当下最重要的,是抓住“抓赌打假”的契机,不再令“铁腕治军”的手高高举轻放;是坚定进一步改革的决心,在纷乱的迷局中厘清健康成长之路。中国足球,不可再失去一次重整山河的机会。

应以参与者的姿态面对司法介入

中国青年报的评论文章说,足协的表态透出了一股“作壁上观”的感觉。但就像足球圈终究不可能游离于社会而自成一体一样,在抓赌打假这一决定中国足球未来发展的关键节点上,没有什么工作能比此更为重要。以参与者而非看客的姿态面对司法介入,借此良机促进足球圈的行业自律,恐怕才是中国足协眼前最重要的任务。对公安部门来说只是一起案件,对中国足坛却是一次不折不扣的拯救。不管被拯救者是否心甘情愿,抓赌打假都将是未来这段时间里中国足球最重要的事。

背景

日前,最高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司法解释主要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当事人资格、证据规则、裁判方式、针对公共企事业单位诉讼的参照适用等问题。

征求意见稿仍有继续细化的必要

广州日报的评论指出,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细化应该是征求意见稿最核心、最受关注的内容,但现在这部分内容仍流于粗线条化,其中规定相对详细的反而是“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法院应当认定为属于不予公开范围”和“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几部分,不免让人疑惑。最高法院之所以起草这部司法解释,目的是在法律适用问题上进行指导和规范,为相关案件的审理提供法律保障。显然,想要达到这一目的,征求意见稿仍有继续细化的必要。

保密法修改前司法应当有所作为

新闻晨报的文章说,以往一些部门拒不公开政府信息,最有力的一条理由就是涉及“国家秘密”。现行的保密法仅笼统地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规定为“国家秘密”,显然过于宽泛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顺利实施,离不开保密法的修改,但在保密法完成修改以前,司法应当有所作为。比如在诉讼中,法院应当主动审查所谓的“国家秘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而不是仅仅看政府机关提交的“审查、确认结论”了事。

(本刊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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