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从通知之日起,除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央及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在云南开展的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外,一律暂停其他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云南此次对考核、评比类活动进行集中整顿,可谓是抓住了当下一个普遍存在的不良风气,不禁让人拍手叫好。
对待评比表彰活动,应该按照求真务实的原则,区别加以对待。让该举办的评比表彰真正发挥出激励作用,坚决撤掉那些非必要的评比表彰。此次云南省发出的通知要求对各类评比表彰做出了细致的规定,凡可以撤销的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坚决撤销;凡可以合并的、内容相近的,一律合并;凡脱离实际的、流于形式的,一律撤销;对有利于推动工作、确需保留的,应报当地党委、政府审批后方可进行;经批准开展的,要改进办法,尽可能采取“一个口子、一种办法、一套班子”集中统一进行,缩短时间,控制规模,增强考核实效。可以说,云南省的做法旨在通过对各类评比表彰的改进、整合,提高评比表彰的效用,以期更好地开展工作。而这恰恰是开展评比表彰所要达到的目的和初衷。
事实上,推动工作、激励后进的方式方法多种多样,年终评比表彰只是其中一种。而倘若我们不能激发出年终评比表彰的正效应,甚至剑走偏锋,沦为障碍,倒不如在减少年末评比表彰的基础上,通过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和纪律,建立起一种可以随时测评的常态奖惩机制,进行动态考核。唯其如此,才能督促单位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及时调整状态,积极投身工作,进而促进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