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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五路安居”让城乡百姓得其所

2009-11-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曾毅 我有话说

本报讯城市棚户区、煤矿棚户区、农村泥草房、林业棚户区改造、城市廉租住房,吉林省“五路安居”工程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出发,实现从城到乡全覆盖,让不同层次的百姓圆梦。

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改善民生之要,拉动经济之需,政府应尽之责”,吉林省省长韩长赋表示,到2011年底,“五路

安居”将改善220万户、700万城乡居民,也就是吉林省1/4人口的住房条件,基本实现城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省政府还与各市州政府签定了目标责任状。

“今年是我省全面实施‘五路安居’工程的开局之年,但实际上各个工程早已分头开始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道,城市棚户区改造从2006年开始实施,已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3605万平方米,安置居民55万户。煤矿棚户区改造自2007年以来,已竣工578.11万平方米,安置居民9.6万户。农村泥草房改造从2007年试点开始,已改造完成1472万平方米,安置居民18.8万户。廉租住房保障2008年开始实施,新建、回购廉租住房81.83万平方米,1.8万套;通过棚户区改造解决廉租住房1.8万套,发放租赁补贴23万户,实现了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林业棚户区改造去年开始试点,完成林业棚户区改造14万平方米,安置居民0.28万户。

“五路安居”工程从城市到乡村、由省里到地方,点多面广,涉及部门众多。为此,按照省政府总体部署,住房建设、财政、国土、金融等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工作中,吉林省还根据创造性地实施廉租住房按份共有产权,由政府和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按出资比例共同拥有廉租住房产权,增加了困难家庭的财产性收入,减轻了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不足的压力。

为有效保证“五路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各地各部门多措并举,筹集资金。仅2009年,省发改、财政、林业、住房建设等部门密切配合,就已争取到国家补助资金33.94亿元。省政府安排落实省级补助资金24.4亿元,扶持力度前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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