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5日电从今天(11月25日)零时起,北京市出租汽车开始加收燃油附加费:乘客乘坐出租汽车超过3公里(基价公里)的,每乘次在计价器显示金额外加付1元燃油附加费。此项收费的根据是北京市《关于实施出租汽车租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的通知》规定:当北京市93号汽油价格超过6.50元/升时,将启动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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