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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获表彰

2009-11-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吴娜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26日电今天,在首次全国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中获得“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荣誉称号的出版社代表,满怀兴奋之情,从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副署长蒋建国、李东东、阎晓宏等领导手中接过了沉甸甸的荣誉证书和牌匾。

此次被表彰的“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分为8类

,其中商务印书馆等社科类31家,电子工业出版社等科技类18家,北京大学出版社等大学类20家,高等教育出版社等教育类6家,中华书局等古籍类4家,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等少儿类6家,湖南美术出版社等美术类6家,长江文艺出版社等文艺类9家。

柳斌杰向获得荣誉称号的出版单位表示祝贺,同时指出,对出版单位进行等级评估,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新闻出版业开展的一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开创性意义的重要工作,也是新闻出版业一项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重大管理改革措施。首次评估工作的圆满完成,标志着中国出版业已正式建立了与市场接轨的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

柳斌杰表示,新闻出版总署今后将尽快改变过去平均分配力量、平均分配资源的管理方式,充分运用评估的成果,尽快实施分级管理制度,对不同等级的出版单位,设立不同的管理目标,采取不同的政策。特别是对获得“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命名的出版社,要在书号、版号、刊号的资源配置方面给予倾斜,在相关政策上给予优先,在产业发展方面给予扶持,通过各种方式,支持、鼓励其做强做大,力争打造出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出版企业百强知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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