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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部门:可以抽检食品

2009-12-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郑北鹰 我有话说

国家工商总局负责人今天对记者说,按照新《食品安全法》:“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但具体到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多个部门、各个地区之间如何协调,如何统一发布信息,仍存在诸多模糊地带。

这位负责人是就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的3种产品抽检一事作出回应的。

12月1日下午,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的3种抽检产品全部合格。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结果显示: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生产的30%混合果蔬汁(生产日期为 2009 年6 月27日,规格为500毫升/瓶)、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生产日期为2009年8月16日,规格为445毫升/瓶)、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桃多汁(生产日期为2009年8月22日,规格为250毫升/瓶)等3种饮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广大消费者可放心饮用。

此前,11月24日,海口市工商局发布商品质量监督消费警示,称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生产的6月27日批次30%混合果蔬汁及8月16日批次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总砷含量超标。

随后,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对海口市工商局的抽检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提出强烈质疑。11月27日,海口市工商局将涉嫌总砷含量超标的3种抽检产品备份送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复检结果显示抽检产品全部合格。

对于早前媒体宣称的砷就是砒霜,有专家指出,最近有些媒体把砷等同于砒霜的说法是错误的。砒霜中含有砷,但砷绝对不等同砒霜。砒霜是一种化合物,毒性很强,摄入极少量就能致人死亡。一般情况下,水体、土壤中都含有一定的重金属,也包括一定的砷,只要含量在合理范围内,都是准许的。而常说的砒霜,则是指三氧化二砷。砷与砒霜是两种不同的物质,按《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规定,饮料中总砷含量应小于0.2毫克。

对于相关企业指责检测一事,承担海口工商局具体检测工作的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主任吴淑良称:检测程序不存在问题,我们完全可以对样品检测结果负责。据称,该中心具有国家相关权威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认定证书、实验室认可证书和设备检定证书,具有“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的项目检验资质。今年9月23日该中心的检验设备刚刚通过一年一度的仪器计量校准检测,检验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而且进行此次检测的检测人员是具有10多年检测经验的高级工程师。

海口市工商局副局长王建禄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督抽检,是该局的一项常规工作。

(本报北京12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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