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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社会组织在科学发展中健康成长

2009-12-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葛立鹏 我有话说

当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正在广大社会组织中开展。扎实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促进社会组织科学发展、健康成长,是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大责任,也是广大社会组织的重大责任。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我国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大量涌现,现已有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

业单位等社会组织41.4万个。这些社会组织遍布全国城乡,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会员和服务对象众多,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会组织能否沿着科学发展的轨道健康成长,不仅关系社会组织自身的发展,而且直接影响着整个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直接影响着群众利益的实现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直接影响着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抓住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形成科学发展的共识,是社会组织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各行各业发展的行动指南;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载体和阵地;充分认识到社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所担负的重要职责;认识到必须也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才能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成长,才能使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有所作为,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而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现在,我国社会组织既处于快速发展的黄金期,同时也有一个规范、完善、提升的问题。抓住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这既是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也是社会组织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围绕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公众、服务会员,注重解决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民主运行机制不完善、自律与诚信建设不足、自我管理自我发展

自我约束能力水平不高等问题。着力提高按照法规政策和章程开展活动的能力,与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合作的能力,提供更多、更新的公共服务和公益支持的能力,凝聚民意、规范行为的能力。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也要主动帮助社会组织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实现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关键在党。促进社会组织沿着科学发展的轨道健康成长,加强党的建设是根本保证。要切实纠正那种社会组织党组织“可建可不建”、“可有可无”的错误思想认识,抓住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一手抓组建、扩大覆盖面,一手抓作用发挥、增强生机活力,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在社会组织中组建党组织,要争取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理解和支持、充分调动他们的主动性,要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发挥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作用,关键在紧密联系实际来开展活动、解决问题、创新载体,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员的责任意识。应该积极探索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长效机制,认真研究解决好社会组织党组织由谁建、如何建,建起之后由谁管、怎样管,社会组织党组织应该发挥怎样作用、如何发挥作用等问题,把好经验、好做法固定下来、坚持下去。

推动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离不开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和充分发挥作用,社会组织的健康成长,也离不开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扎实抓好学习实践活动,促进社会组织沿着科学发展的轨道健康成长,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承担更重的责任、发挥更大的作用、作出更大的贡献,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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