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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将被列为甲流疫苗重点接种人群

2009-12-1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11日电(记者邢宇皓)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就孕产妇接种甲流疫苗提出指导意见:将孕产妇列为甲流疫苗的重点接种人群,妊娠各期均可进行接种。

在卫生部今天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邓海华透露,这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并参考国外现

有孕产妇人群接种甲流疫苗安全性资料,经专家论证得出的结果。他说,患有妊娠并发症及习惯性流产的孕妇,接种前可咨询妇产科医生。各地卫生部门和接种单位应遵循“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严格按照《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对孕产妇实施疫苗接种。相关文件很快会印发实施。

对于将孕产妇列为甲流疫苗重点接种人群,卫生部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作了详细解释。

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主任梁万年表示,将孕妇作为甲流防控的重点人群,是世界各国的共识。近期在甲流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中,孕妇比例在上升。通过对国内患有甲流并死亡的300多例病人进行初步分析,其中孕妇所占比例为13.7%,其死亡率比普通人群要大。防控甲流的原则是“两害相全取其轻”。对于这一新病毒,我国人群普遍易感,孕妇被感染后出现重症的概率大,这个“害”要远远大于疫苗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一些一般不良反应,甚至严重不良反应。同时,从我国疫苗接种的经验来看,疫苗的安全性是可以肯定的。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中心主任梁晓峰表示,我国一直在密切关注如何开展孕妇接种的情况,“在权衡利弊以后实施孕妇的接种”。根据美国对120名18岁至39岁的自愿者孕妇开展的临床试验――自愿者被随机分成两组,一组接种15微克,另一组接种30微克,两组都接种两个剂次,间隔3周――现在50名孕妇的结果显示,接种一剂次15微克保护率达92%,基本与普通人群一致,而且疫苗耐受性良好,没有出现与疫苗有关的安全性的担忧。目前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接种甲流疫苗对孕妇和胎儿都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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