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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2009-12-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马跃华 通讯员 陈相秋 我有话说

本报讯日前,厦门向参保的大学生发放了社会保障卡。这是被厦门纳入医保的最后一个群体,标志着厦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已建成,走在全国前列。

厦门市在1997年就启动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全国首批施行这一制度的城市之一。2007年起,厦门启动了城

镇居民、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老年居民、未成年人、残疾人、低保户等原本属于医保“真空地带”的“无收入人群”纳入医保体系。2008年7月起,厦门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移交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和经办,标志着厦门市率先实现了城乡统筹、一体管理的全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拉起了一张有效覆盖全市每个角落的“医疗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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