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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利益共同体”须先均等医疗资源

2009-12-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杨红兵 我有话说

报载,卫生部部长陈竺日前撰文称,医患关系的实质是“利益共同体”,体制机制的不合理,造成了医疗机构公益性淡化和医患双方在经济利益上的对立,成为影响医患关系的根本原因。

其实,医患双方利益对立不是与生俱来的,长期以来,看病难、看病贵的矛头所指实际上就是“医疗利润”与“看病成本”,在当前医

疗服务市场化的环境下,才衍生出了“天价住院费”、“医闹”等。

对于公共卫生服务来说,不能简单地认为就是医患关系,在此过程中,政府才是实施公共服务的主体,是提供医疗公共产品、实现医疗资源均衡的“第一责任人”,政府当主动、积极地承担破解此番难题的责任。

当前政府从财政上确保8500亿支持医改,这为均衡公平医疗环境提供物质保障,充分保障了各基层医院最基本的医疗设施和人才。但是,政府投入合理配置的前提是医疗资源是否公平。据了解,在医疗设备和人才配置方面,城乡、东西部、偏僻与发达地区差距甚大,即便同县市差别也很大。时下要让医患关系和谐,要有利益认同感,政府必须发挥财力的杠杆作用,要充分给予这些落后地区的基础医疗设备和人才物质支撑,而不是用有限的财力去打造某区的几所窗口医院。

笔者认为,一方面政府可从硬件上给予基层医院正常、有效的运转机制,从软件上让优质医师资源定期流动,当然前提是确保医师待遇有相当的保障;另一方面推广医师免费培训制度,让农村医生、偏僻地区等基层医生进大医院接受先进技术培训,然后走出医院下到基层,切实缓解农村、社区看病难题。

如果医疗真正能够均衡发展,在人、财等投入上,向农村倾斜、向边远贫困地区倾斜、向有病急需救助困难户倾斜,使医院和患者之间的差距维系在合理的范围内,那么,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就都可以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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