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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看点

2009-12-3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背景

国新办主任王晨日前表示,手机淫秽色情涉及电信运营商、代理服务商、接入服务商多个环节,现在很多问题就是多个环节把不住关造成的。打击淫秽色情不是一朝一夕、一个月两个月的事情,这将是一场持久战。

手机黄祸是精神鸦片

新华网的评论说,有关部门披露的案件令人心痛,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的黄祸已严重威胁到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让所有家长担忧。当前,无论从保护未成年人还是从社会经济建设来看,打击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刻不容缓。黄祸是“精神鸦片”,缺乏自制力抵抗力的未成年人一旦沾染吸食这种“精神鸦片”,后果非常可怕。今天的未成年人,就是明天的社会建设者。铲除黄祸,给他们创造一个纯净健康的环境,我们义不容辞。

手机扫黄贵在坚持

东北网的评论说,手机扫黄专项行动已经取得了实效,但也不能排除,一些色情手机网站和运营商“潜伏”下来等待时机,等到专项行动结束,又会卷土重来继续毒害青少年。看来,手机扫黄是一项长期工作,贵在长远和坚持,应该时刻保持警惕。其实,手机色情网站的生存和发展就是一个“利”字,只要打击活动动真格,切断利益链条使其丧失生存土壤,手机色情就会无处躲藏,手机和网络环境才能得到彻底净化。

实名制是监管的有效手段

千龙网的文章认为,实行手机实名制可说是老话重提,有关部门也多次议过,可是时至今日仍未实行,但不管有什么原因都没有扫黄事大,要建立防黄扫黄长效机制,实行实名制迫在眉睫。有了实名制,信息传播者和接收者都不会那么肆无忌惮,防范和打击的成本小得多,有助于净化手机信息环境。文章指出,治理手机黄祸要多管齐下,既要堵住网站这一渠道,也要堵住用户这一渠道,实行实名制是有益的补充,是建立长效机制不可或缺的手段。唯有手机实名制,才防得更全,打得更有力。

背景

日前,一位女士来到北京西城区检察院领取了一百元补偿款,从而成为北京首个获得经济补偿的出庭证人。据了解,由于被告拒不认罪,该女士的出庭作证对一桩经济诈骗案的审理起了关键作用。

对证人出庭补偿应作明确规定

检察日报的文章说,证人不愿意出庭的原因很复杂,经济上得不到合理补偿是其中一个方面。所以,尽管这名女士得到补偿不多,但在法律对证人出庭经济补偿缺乏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北京的探索无疑具有开拓意义。不过,这种探索目前还不具有放大价值,因为检察机关办案经费本身就很紧张,这也是西城检察院只对关键证人发放补偿款的原因。文章认为,立法上应该对证人出庭作证补偿作出明确规定,补偿经费由当地财政保证,由检察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予以支付,这才是制度化的解决方案。

比补偿更重要的是配套制度

新京报的文章说,我国台湾地区证人出庭率以前也不高,后来修改法律时明确规定证人出庭可以报销旅费、误工费,并将无故不出庭的罚金提升至三万元新台币,同时确立了传闻证据规则,就是说除了法定例外情形,证人若不出庭其提供的书面证言或笔录都不采信。现在,台湾的证人出庭率已达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由台湾的实践可以发现,推动一项变革还得靠制度。有了完善的制度,检察官才有压力推动证人出庭。从这个角度看,证人补偿款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紧随其后的配套制度与改革决心。

完善保护消除证人出庭顾虑

半岛晨报的评论提醒说,对于刑案关键证人的经济补偿更多是象征性的,解决不了本质问题。相比之下,对关键证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更为迫切。我国刑法专门规定了“打击报复证人罪”,但这项罪名更多地用于打击报复发生后,并不能从根本上震慑打击报复行为。要想更多的刑案关键证人出庭作证,就需要政法部门联合行动,切实加大对刑案关键证人的事前保护力度,完善证人保护制度,这样才能减少与消除证人出庭作证的顾虑和不安。

(本刊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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