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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组织法施行20周年座谈会举行

2009-12-3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海文 我有话说

本报讯由民政部主办的纪念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20周年座谈会,日前在杭州举行。会上表彰了贯彻实施居委会组织法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出席会议并讲话。

严隽琪在讲话中指出,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居委会组织法颁布实施20年的实践证明,城市居委会制度是

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重要制度安排,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和独特优势。实践证明,越是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越繁重;越是社会矛盾复杂,越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我们一定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新要求,认真研究当前城市居委会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把城市居委会制度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

1954年12月,在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正式颁布实施3个月后,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就审议通过了城市居委会组织条例。1989年12月26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居委会组织法。目前,在我国83413个城市社区中,已普遍建立了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居民代表会议、居民小组和居民协商议事会。

参加座谈会的代表同时参加了中国社区建设展示中心落成典礼,展示中心坐落在杭州市上城区紫阳街道上羊市街,即新中国第一个居委会诞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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