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由民政部主办的纪念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20周年座谈会,日前在杭州举行。会上表彰了贯彻实施居委会组织法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出席会议并讲话。
严隽琪在讲话中指出,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居委会组织法颁布实施20年的实践证明,城市居委会制度是
1954年12月,在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正式颁布实施3个月后,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就审议通过了城市居委会组织条例。1989年12月26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居委会组织法。目前,在我国83413个城市社区中,已普遍建立了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居民代表会议、居民小组和居民协商议事会。
参加座谈会的代表同时参加了中国社区建设展示中心落成典礼,展示中心坐落在杭州市上城区紫阳街道上羊市街,即新中国第一个居委会诞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