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高职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思考

2009-12-3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陆建洪 徐锋 我有话说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应该把加强和改进创业教育作为重要的价值取向,把全面深化创业教育内涵,加强创业精神教育,提高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创业教育”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89年在“面向21世纪的教育国际研讨会”上最早提出的,指出青年除了接受传统意义上

的学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外,还应当拥有第三本教育护照――创业教育。

开展创业教育是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和改革的新趋势,也是我国素质教育的深化和具体化,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1999年6月13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指出:“高等教育要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创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高职院校要把创业素质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把是否具有创业精神作为衡量“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指标。

高职教育实施创业教育,并非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就去创业或者毕业后马上自主创业,而是重在培育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胆识以及敢于创造、创新的创业精神,同时对有创业意向和准备创业的学生加强创业技能的训练。要搞好创业教育,首先要明确它与就业教育、专业教育之间的关系。高等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培养专门人才的教育。专业教育要求在系统讲授某一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着重培养具有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同时,在专业教育中要以解决受教育者的就业问题作为直接目的,强调根据生产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培养专门人才,追求学校教育与社会生产实践的“无缝对接”。创业教育以创业为导向,以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素质的人才为目标,强调以创造、创新为核心的创业精神的培育。站在就业的角度,创业教育的本质就是就业教育;站在创业的角度,以创业教育推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能为就业提供更大的空间。专业教育是创业教育的基础,创业教育本身的发展方向应该形成自身独立的专业体系,以培养高层次的创业人才。在目前创业教育尚不完善的情况下,高等职业教育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实施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的融合是一个现实选择。

在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融合的探索有着优越条件。首先高等职业院校可以针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灵活调整和设置专业;其次强调产学研结合是其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另外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发展新兴产业等方面,高职院校也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创业教育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必须通过课程的主渠道来完成。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的融合就是要将创业教育纳入学科专业教育体系,将其融入课堂教学,培育学生的创业创新精神和素质。

关于高职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融合的途径,笔者考虑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把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中心环节,是实施人才培养的路线图。创业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高职教育要树立全面的创业教育观,注重人才培养方案的顶层和整体设计,把创业型人才培养与高技能型人才放在同等的位置,把培育具有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创业技能的人才作为人才培养的目标,纳入到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中、贯彻到人才培养方案的全过程,做到创业教育进计划、进课堂,贯穿在学生入校直至毕业的每一个教学环节,使创业型人才培养成为高职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人才培养的重要模式。

(二)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其一是深化教学内容,目标要在专业教学内容中融入学生创业意识与创业心理品质的训练与培养,将创业精神的教育和创业实务知识的普及作为创业教育的重要内容。其二是课程体系改革,目标要在现有专业课程体系中融入创业教育课程,以培养具有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的新型劳动者为导向,立足创业与专业相结合,围绕创业要求,积极与创业成功人士、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系统培养学生的创业素质和基本的创业技能。要把创业教育课程列为必修课或选修课并保证教学时间,给予一定的创业通识教育学分和创业技能学分;推行弹性学习制度,为学习者在校工学结合和创业创造有利条件,通过课堂教学和实践锻炼,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和主动参与创业的兴趣。

(三)建设适应创业教育需要的师资队伍。一方面,可以选拔具有创业意识的教师,有针对性地进行创业教育专业培训。比如通过合作培训形式,把教师送到国内创新型企业培养,或为教师提供参加国际创新创业领域的学术交流和研究的条件,送到国外具有优良创业教育模式的学校去培训。又如制定激励措施,给予现职教师一定的创业实践机会,鼓励教师到创业一线兼职;或支持具有创业潜质的教师从事创业实践活动,熟悉市场运作,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实践指导。另一方面,从校外聘请一些成功的创业者、企业家、技术创新专家,作为“创业导师”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或客座教授,同时通过他们进行创业教育的案例示范教学或研讨,交流创业教育经验,着力培养学校“本土化”创业教育师资队伍。

(四)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首先,要把创业文化纳入校园文化建设范畴,推进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融合渗透。通过举办创业论坛、规划竞赛、支持建立创业教育社团等形式多样的课外创业文化活动,促进学生创业群体的沟通和交流。其次,学校要切实加强校内外创业基地建设,解决大学生创业实践的空间问题。既可在新校区建设中为大学生创业团队规划建设“创业园”;也可以利用现有的校内场地,建立学生创业市场等创业基地。再次,要坚持项目带动,引导学生参与具体的创业项目,体验创业过程,提升学生的创业能力。高职院校应结合本校的专业教育资源积极开发可行的创业项目,并为每个项目提供具体的创业策划方案,指导学生开展创业实践。同时要面向社会和企业,积极承担行业课题,为大学生创业实践拓展项目。

(作者单位: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