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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消费市场“五大怪”

2001-06-12 来源:生活时报 东方 我有话说

何琳摄

消费维权问题,一直都是人们说不尽道不完的话题。可为什么这些问题年年讲、月月讲就是难以根本解决呢?有人认为最基本的原因是,中国消费市场上有“五大怪病”得不到根治,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令人瞠目。

怪病之一:违法成本低投诉代价高

有资料表明,国内消费者有70%以上的人,当自己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保持沉默。许多媒体纷纷指责这是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淡漠,实在是冤枉了众多消费者。在现实中,有太多的事实证明,当消费者在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时,所遇到来自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阻力和压力都是无法想象的。

比如,某市一位陈姓消费者在当地饭店吃到不洁的食物导致腹泻住院,如果这位消费者要想索赔,就得拿出过五关斩六将的劲头来,“与经营者协商”、“向消协投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搜集有关证据”、“聘请律师”、“向有关部门出具有关证明”等,而反过来,商家们的违法成本却十分低廉,“赔给相应损失或双倍费用”,加上简单的赔礼道歉即可告完成“任务”。

为此,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宜早下猛药,改变现状,尽早尽快建立起一个快速反应、迅速处理、从严处罚的消费者权益保证机制。

怪病之二:假日消费成了宰客消费

假日消费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消费形式,可是在全国各地,“3·15”投诉中心、物价局,几乎每一个节日都会收到无数消费者的投诉电话。每逢节假日,国内的衣食住行各项消费,特别是旅游消费搭假日之车涨价的现象严重,有的甚至比平时价位高涨2-3倍。

此症候富有极强的病毒传染性,“毒”得消费者们花钱买罪受。某些商家“趁假打劫”,消费市场呈现无序状态。笔者不禁要问,有关部门什么时候才能“会诊”完毕,为趁“假”而入的“宰客”消费开出“对症下药”的良方,降一降消费者的心头之火呢?

此外,节日放假,消费者的消费权益仿佛也放了假,变成投诉无门,无人保障。因为,消费者维权部门也放假了。

怪病之三:广告,歪嘴和尚乱念经

此病最明显的症状是,有些所谓的名人歌星影星,只要给钱,叫说什么,就说什么。而此病的具体表现有:①胡乱承诺。如房地产广告的“价格掌握在你手中,看房之后由你来定价”,实际上没给消费者任何“定价”的权利。②滥用绝对词,用得最多最滥的是“天下第一”、“世界极品”等,可其实际功效往往是恰恰相反的倒数第一。如某些药品动辄打出广告,患者服用2—3个疗程,病症即可全部治愈,实际上服用两三年也难治根。③玩弄语言技巧。如“买一赠一”、“免费大赠送”、“有奖销售”、“优惠打折”,可实际给予消费者的“好处”从来很难落到实处,往往是消费者一上门,即成了咬上广告这条钩的鱼,想跑都跑不了。此外,还有许多“纯属创意”的广告,其假大空的程度令人不忍卒读。

怪病之四:网上商务让人欢喜让人忧

时下的网上商务内容分别有网上购物、网上拍卖,网上竞卖等。可国内目前的网上商务,一是服务跟不上,二是缺乏一个明显完整的支付使用体系支撑,三是没有完善的网上法规。现在网上交易采用的付款方式大都是土洋结合,信用卡、借记卡、储蓄卡、邮局汇款、货到付款等多种方式混用。药方只有一个,即不可操之过急、饥不择食,宜多吃“低价位高服务”的绿色食品,少吞“高利润,高风险”的大鱼大肉。

怪病之五:假做真时真亦假

一位业内人士尖锐地指出:“消费市场除了消费者支付的钞票不能是假的,其他的一切商品都可能有假。”时下,消费市场上的各种假名牌、假洋货、假电器、假光盘、假绿色产品比比皆是,鱼目混珠,使众多诚信守法的真品生产销售者的利益也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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