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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零收费”物业管理

2001-09-04 来源:生活时报 杨雪梅 我有话说

物业公司是上世纪80年代诞生的面向社区服务的自收自支企业实体,其主要经济来源是业主物业费和小区建好后开发商的少量补贴。事实上,全国众多物业公司都把大部分精力集中在收费上(物业费、水电气三费等),其服务质量便大打折扣。而服务不好住户又拒交物业费,双方的关系很紧张,甚至为收费问题发生殴斗治安案件。如何能让物业公司在满足生存的基础上,集中精力服务住户而不成为收费公司呢?

据报道,福建省近日推出“零收费”物业管理新模式,取得良好成效并正在全面推广中。其核心内容是:根据房屋50年使用寿命期限折算出全部物业管理成本,一次性打入每平方米房价中,让购房户一次性付清,再由开发商根据小区总建筑面积,合理转让给物业公司能够维持其生存的一定规模的小区商业门面房,用租金来维持物业公司运转,使其能集中精力去搞好小区的治安、卫生、维修等服务工作。

业内人士指出,要让“零收费”物管模式走向全国,必须要过“两关”,一是在目前房价已大幅上涨前提下,再加收一平米几十元的物管费,购房户能否接受?房子销售会不会遇到阻力?二是让开发商一次性转让给物业公司价值几十万乃至更高的黄金商铺,开发商舍得“割肉”吗?另据报道,现在全国每个大中城市里几十家乃至100多家物业公司中能盈利的企业极少,大多数都是因物管费收不上来而亏损,住户们反映买得起住不起。而物管公司收费率只有达到90%以上,物业公司才能维持正常运转。可现实是,不少小区住户要么借口服务不到位而拒交,要么以暂时没钱拖交。多数城市目前关于物业管理费方面政府没有明确的“拒交费如何处罚”之类文件规定,惟一依据就是《业主公约》,而物业公司又不可能有那么多精力为几百元去和众多欠费户打官司。由此闹出许多物业公司气不过动辄停水停电,住户愤而投诉甚至起诉物业公司的众多“小区新闻”充斥报纸版面。物业费不好收,物业公司另一经济来源由开发商转让给物业公司的门面房,如果商业价值不高租金低,物业公司的日子更不好过。老百姓买房是为了安居,如果服务不到位何谈“安居”?愿不收费只服务重管理的物管模式尽快遍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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