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8月1日起调整住宅房屋租金,对租住公房低收入的困难户实行优惠政策,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月租金1元的标准计算租金。
调整之后,广州市公房租金从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平均月租金3.00元升至3.50元。凡在1995年7月1日以后重新分配承租新建的公房,增加的使用面积部分租金,从平均月租金5.40元调升到6.30元;重新分配腾空的旧公房增加的使用面积部分租金,从平均月租金4.50元调升为5.25元。
[值班总编推荐] “鬼秤”频现,危害性不应被低估
[值班总编推荐] 习近平主持召开企业和专家座谈会 ...
[值班总编推荐] 部分县乡地区数字化就业:为乡村 ...
【四海文心】三评“过度娱乐化”
【详细】
“群岛哲学”视角下的个体意识与生活哲学
聚焦人才链建设 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
张蕴岭的第三次“创业”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