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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范迫在眉睫

防病治病
2001-09-04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见习记者 张格华 我有话说

有资料显示,我国7亿劳动力中职业病患者数量庞大,其中仅尘肺病人就达55万。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高科技水平的提高,新的职业病危害也正随之而来。对此,北京市卫生局决定拓宽职业性健康防护领域。日前记者就此作了一系列采访。

走近职业病患者

在北京化工职业病医院一病房中,记者见到了正在打点滴的慢性苯中毒患者张女士。30多年前,十几岁的她分到北京一家染料厂工作,负责印染原料的保管。看到仓库里装液体原料的铁桶锈了、坏了,工作认真负责、年年被评为先进的她就一桶一桶地把原料往好桶里倒,有时甚至加班加点地干。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张女士开始了经常性的头疼、头晕、乏力,睡眠不好等症状,到多家医院检查均确诊为白细胞减少。直到1985年,经北京朝阳职业病研究所和北医三院确诊为七级慢性苯中毒。“我根本就没想到自己从事的职业会有毒,单位也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如今我经常头晕乏力、恶心想吐,日子太难过了……”话未说完,张女士早已泪眼模糊。

与张女士一样,身患三期矽肺病的邓先生曾是北京一家石粉厂粉碎车间的工人,主要工作是用机器把石头碎成粉尘,据邓先生介绍,当时车间经常粉尘飞扬,有时鼻孔里满是尘土洗洗又接着干。几年以后,大家相继出现咳嗽、气喘等症状,经检查,工人们均患有不同程度的矽肺病。邓先生说:“那时和我一起工作的十几个人,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死了5、6个,如今只剩我一人在世了。我之所以能活到今天,还是党的政策好啊!”在和记者谈话时,邓先生不时停下来大口喘气,他的旁边放着一罐氧气,以便他随时使用。

北京化工职业病医院主任医师、副院长姚益民说,这批病人都是六七十年代的主要劳动力,因为当时经济落后,客观上企业对职业病防范意识差,主观上劳动者本身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造成了职业病人人数较多的后果。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家、企业和个人等三级防护措施的加强,现在慢性中毒等职业病患者相对减少,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急性中毒现象时有发生,中毒现象仍不可忽视。

什么是职业病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研究员、职业病诊断标准专委会副主任张寿林说,职业病是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张主任说,非职业病医院是没有职业病诊断权的。职业病的诊断必须按职业病诊断标准来执行。职业病诊断标准一般由国家劳动卫生部门或医疗部门负责起草,由职业病诊断标准委员会(或分委会)审查2到3次,再报国家卫生部,最后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后,此标准才能在全国通用。

据张教授介绍,我国法定职业病共有102种,大致可分为尘肺、中毒、物理因素损伤(如高温作业下的中暑、强噪声造成的耳聋)和职业性皮肤病等四大类。其中又以尘肺病和中毒类人数多、危害大。据统计,我国约有55万尘肺病人,已死亡的就有13万之多。

职业病的危害

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高星所长告诉记者,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行业存在着较大的职业危害,如信息产业、电磁、卫星通讯、微波辐射等对人体免疫系统、生殖系统、血液系统、神经系统均有不良影响。对于这些新的职业危害,有必要建立一个新的保障体系来保障职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北医三院职业病研究中心的赵主任说,在对外开放、引进投资和国外技术过程中,职业病危害随之由境外向境内转移,可能成为又一个新的职业卫生问题。针对这些新情况,在原有企业职业性健康体检基础上,开展新的职业危害调查、检测和卫生评价,并制定防治标准、管理办法、检验与评价方法及防护措施是非常有必要的。

赵主任说,日前北京市卫生局作出的拓宽职业性健康防护领域的决定非常及时,作为医务工作者应扩大对职业危害的服务范畴,同时广大职业人群也应提高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确保自身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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