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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为自己争取“死亡权”

2002-03-26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特约记者紫藤—— 我有话说

图为普雷蒂的丈夫在亲吻她。


3月22日,英国最高法院女法官巴特勒·斯洛斯作出了一项破天荒的判决,批准了一名颈部以下瘫痪、靠呼吸机维持生命的妇女的安乐死请求。法官还判决,由于病人受到了自己不愿意接受的治疗,她将获得100英镑的象征性赔偿。这是英国首次为神志清醒的病人要求安乐死开绿灯,舆论认为这项判决对今后英国的安乐死势必将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引发司法与伦理道德的更大争议。

通向安乐死的坎坷之路

巴特勒·斯洛斯在判决书中称这位女子为B女士,但英国人都知道判决书中所指的那名妇女就是现年43岁的戴安娜·普雷蒂。1999年由于一根脊椎血管破裂而导致颈下全部瘫痪,甚至不能自如地呼吸,要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但她的意识仍然清醒,还能够说话。医生说,她恢复健康的机会不到1%。面对这样的生活,她感到生不如死。经过反复思考与衡量她向法庭慎重提出,希望其丈夫在协助她结束生命后能被免予刑事处罚。

然而,按照英国1961年制定的自杀法案,自杀定义为“自行了断”,任何由别人提供协助的“自杀”都被认定为“谋杀”,而提供帮助的人即是“凶手”,判刑可长达14年之久。普雷蒂不忍心连累共同生活了20多年的丈夫,便请求地方法院网开一面。

去年8月,法庭判决普雷蒂败诉,如果她丈夫帮助她结束生命,他将面临长达14年的监禁。在这种情况下,普雷蒂上诉到高等法院,希望高等法院能驳回这一判决。10月18日,3名英国高等法院的法官作出一项判决:无论情况如何特殊,至少在当今的英国,谁也没有权利预谋死亡。

对于高法的判决结果,普雷蒂和她的法律顾问及支持她的人权组织都表示了强烈的愤慨和失望,他们决定将案子直接递交到英国议会上院。普雷蒂在上诉书中说:“希望上院议员能成全我生命中这个最后的心愿……尽快结束我和家人同时承受的痛苦。”11月29日,当英国议会上院驳回她的“安乐死”要求后,普雷蒂彻底绝望了。

安乐死在英国争议已久

面对普雷蒂的上诉案,英国各级法官不得不承认此案涉及到了人类拥有的最基本的两种权利,即生存权利和对自己身体的处置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支持普雷蒂的人们认为,结束一个痛苦不堪、生不如死的生命是维护了这个人向往美好生活的基本权利。他们认为如果普雷蒂不愿再继续忍受病痛折磨,她应该有权利选择她认为的有尊严的死亡办法和时间。如果普雷蒂选择自杀,法庭不会判她有罪,但因为普雷蒂目前已丧失了任何自主行为能力,人们就应该允许她丈夫帮助她实现这一愿望,而对他免予起诉。

但法官也是无可指责的,因为“安乐死”在目前的英国于法无据。如果法官支持了“安乐死”,普雷蒂是解脱了,可法律的尊严就落空了。事实上,在全球范围内,目前也只有在荷兰“安乐死”是合法的,别的国家都还没能跨越这道门槛。

同别的国家一样,英国人对“安乐死”也分成两大阵营。赞成的一派认为,人不但有活的权利,其对死的选择也应受到尊重,像普雷蒂这样身患绝症已完全不能自理的病人,“安乐死”是安详的解脱,帮她解脱的丈夫应受到尊重,而不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反对的一派也蛮有理由:“我们不能糟蹋与生俱来的生命权。如果法院接受了普雷蒂的要求,将使圣洁的生命变得荒谬。”有人甚至写道:“实在难以想象亲手把自己爱人生命夺走的情景!”据医生诊断,普雷蒂最多只能活几个月。

高院判决引发强烈反响

本月22日,英国最高法院女法官巴特勒·斯洛斯在一项判决中批准了普雷蒂要求安乐死的申请。

此项判决出台后,旋即引起了各方的强烈反应。这是首次为神志清醒的残疾病人安乐死开了绿灯,在英国是前所未有的。据悉,以前英国高等法院在某些案例中允许过医生停止维持那些没有康复机会的“永久性植物人”的生命。而普雷蒂神志清楚,健康状况并没恶化,如果没有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她可以继续活着。

伦敦某院的院方指出,医生的职业道德就是保护生命,因此他们不能停止给这名妇女输氧。医生认为,如有充足的时间,试用多种康复疗法,该病人的生活质量有可能得到改善。虽然医院负责人表示接受高院的裁决。但他们担心,这个案例可能会引起一系列问题。

英国医学学会主席迈克尔·威尔克斯则赞成高院的这一裁决,称这对完善法律和规范伦理道德,都有指导意义。他认为,凡有决定能力的成年人,有权拒绝医院对他的治疗方案,即使这样做会导致他的死亡。

当事人普雷蒂在一份通过她的律师发表的声明中说,她对法官的判决感到满意,可仍对自己不得不长时间地采取法律行动而感到遗憾。她说:“这个强制人同意接受治疗的法律已经让人看得很清楚了,它是个太冗长、完全没有必要且导致个人蒙受痛苦的司法程序。”不过,她没有说明她何时让人关闭自己的生命维持机。普雷蒂已经打算转院,因为现在这家医院的医生不愿意执行为她停止输氧的要求。

英国国内的亲安乐死团体也对此判决迅速作出了反应,称法官的这项判决是他们的事业的胜利,不过,医学和司法专家则称,这宗案子对安乐死或者受助自杀的案子没有直接的影响。

沃里克大学的医学法律讲师罗杰·伦指出,这项判决只是增强了神志清醒的病人保留对“是否同意接受医生对他们进行治疗”的控制权利。英国独立医学伦理联盟的主席安东尼·科尔博士说,普雷蒂一案与那些处于休克状态的“植物人”病人的亲属提出的案子有着很大的区别。“这不是死亡权利的案子,”科尔说。“法官维持了拒绝治疗的权利,这一直是英国法律的内涵。”

英国舆论认为,此案的判决也将影响英国司法过去作出的一些判决。2000年,一位叫希瑟·普拉顿的女子曾因帮助自己的儿子尼格儿·普拉顿死亡而受到法律的判决。普雷蒂一案对普拉顿来说是一个有力的支持。普拉顿告诉英国广播公司说:“她有拒绝治疗的权利,我完全同情她,理解她的感受。”据悉,普拉顿因帮助儿子死亡而被判有罪,但基于人道的理由而被有条件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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