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国外婚姻法律趣闻

2002-04-30 来源:生活时报 丽娜 我有话说

爱尔兰法律规定禁止离婚。因为有了这条规定,所以爱尔兰人对婚姻大事考虑得极为周密,生怕“一失足成千古恨”。久而久之,晚婚成为爱尔兰人的风俗。

所罗门群岛有一个地区的法律规定,男方婚前给女方的聘礼,不得超过相当于100英镑的最高限额,否则,将受到3个月的监禁或被罚款。

英国法律规定,如果男子在大庭广众之中发誓并做到一年之内不与妻子吵架,他就可以从国库里领到一只火腿。

美国阿拉巴马州规定,一个男子可以合法地用不大于拇指的棍棒去惩处他的妻子。

尼日利亚的包契地方当局规定,任何一个男子同在校学习的女孩子结婚都要坐牢和罚款,以阻止童婚和退学。

厄瓜多尔安第斯山区的地方法律规定,第一次离婚的妇女须单身5年,才能再次结婚;第二次离婚,须守寡8年才能再嫁;若超过3次离婚终身不得再嫁。

秘鲁政府颁布的《保护妇女儿童法》规定,丈夫不得虐待妻子。谩骂妻子者可处5—10天监禁;欧打妻子者处服劳役一个月,若女方伤势较重,可判刑1—2年。此法还规定,对打骂小孩的父亲,母亲有权罚他扫地、洗衣1—2个月,任何人不得违抗,达官贵人也不例外。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