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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陷害”了刘晓庆

《谁把刘晓庆送进牢房》(选载三)
2002-08-13 来源:生活时报 萧为 我有话说


在这次约见记者中,刘晓庆十分气愤地指责是王建中和李虹陷害了她。

“如果是一个普通的税务案件,犯不着又是监视、又是跟踪,这分明是有人在陷害我。”刘晓庆突然提高了语调,令记者摸不着头脑。先前说得倒对,谁都看得出这不是普通的税务案,否则司法机关确实没必要下这么大的力气,投入这么多的人力。可这与谁的陷害有关吗?刘晓庆的意思大概就是一定是陷害她的人把事儿弄得挺大,而她根本就没事。那么她身边的人为什么不提醒她这样一个普天下谁人都懂的大道理:我本来没毛病,干吗跟踪我、监视我?就是你司法机关也不能这么对待良民呀。而且只要心里有底,完全可以向司法部门提起行政诉讼,反正刘晓庆打官司是轻车熟路。如果司法机关是按规定,有理、有据的在对你实施监控,那就说明人家掌握了事实依据,你也就无话可说了。事实就是后者,否则经过大风大浪的刘晓庆可没那么好欺负。

那么刘晓庆指责的是司法机关在陷害她?当然不是,指的正是王建中和李虹。

“这件事从头到尾就是王建中和李虹对我的打击报复,不过陷害我的人最终是没有好下场的。”刘晓庆终于一反当日尽可能做出的平和的语态。接着又说到:早在去年,王建中和李虹就向有关部门写了好几十封举报信,举报晓庆公司有税务问题,当时,王建中还以要向有关部门举报公司漏税来威胁我,但我认为公司的帐目没有问题,所以也就没有在意,现在王建中趁着和我的官司打得火热时,把公司的税务问题透露给了媒体,“最初刊登这个消息中提到的知情人就是检举人。”刘断言道。记者从刘晓庆的语气中听得出,她对王建中十分憎恨。刘又称王建中就是靠自己赚钱,一旦被公司开除后便伺机报复,自己根本就是他的银行。最后,刘晓庆似有感触地说:“宁愿得罪君子也再不会得罪像王建中这样的小人。”

“王建中有个‘优点’:漏嘴巴。”刘晓庆不知从哪个角度考虑的,对王建中做出这样一个评价。

记者问刘晓庆是如何得罪这两个人的。

“李虹是因为挪用公款遭开除的,王建中则是因为欠公司的钱遭开除的”,刘晓庆张口就来。

公众对刘晓庆的对头王建中与李虹已经有了些了解,至于王建中与刘晓庆的官司,无论是你告他,还是他告你,至今没有定论,老百姓只能从无数报道中感受这两个人的谁是谁非,但公理究竟在谁的手里,大概还要经过一段时间方能水落石出。

无论怎么说,刘晓庆言之凿凿地指出是这两人陷害了她都有她自己的道理。是否有证据我们不得而知,而且至今也无法证实。在没有最终的结果证实前,我们不排除这两人举报了她的可能。而刘晓庆是否有证据证明这种“可能”变为真实的发生,她没有告诉人们。

刘晓庆所说的举报与陷害却是属于两个问题。

一,举报。他们到底举报过没有?无论何时,假如他们真的举报了,只要他们不是恶意陷害,在正常情况下,几乎永远也不会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因为有关部门对举报人的保密制度是人人都知道的。再说,即使真的举报了,也无可指责,最多你可以私下骂几句解解气,因为举报犯罪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司法机关才专有举报机制。据说举报偷漏税,调查属实后对举报人还有奖励。

所以,刘晓庆如果有证据,证明他们确实举报了她,她也只能从感情上背地里骂骂他们,却没有法律依据指责他们。换另外角度说,既然在法律规定上对举报人实施保密,刘晓庆又从何而知“早在去年”他们就写了好几十封举报信呢?

二、陷害。刘晓庆有没有证据证明王建中与李虹举报了她是关键,如果没有,就谈不到陷害,如果确实举报了,而且她也有证据证明他们的举报内容完全是无中生有、而且有关部门也根据这无中生有的举报对她造成了伤害,才可称得上是陷害。我们可以按刘晓庆所指做个假设:王建中与李虹举报了刘晓庆,而且举报的内容纯属子虚乌有或无中生有,其目的就是陷害刘晓庆,于是税务部门就凭这出于陷害目的的举报,看了几眼便信以为真,然后就请求公安机关协同;公安机关也不问青红皂白,也是凭举报的无中生有,便出动人马,大动干戈……怎么想怎么不太可能,除非税务与司法部门都是王建中和李虹陷害刘晓庆的帮凶。不过据我看来,无论是王建中还是李虹者,似乎他们都没有这个本事。在社会上,论起影响与经济实力,我们相信这两个人捏到一起也不是刘晓庆的对手。

刘晓庆说道,当时王建中威胁她时,她认为公司帐目没有问题,没有在意。既然没有问题,当时你可以不在意,现在更没必要在意。人常说:没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总不能不想见鬼还非要造出几个鬼来吧?现在的人哪还来得这份闲心?

无论是小人还是君子,没必要都不得罪;如果有必要,该得罪也得得罪。但有一点是不能侥幸的,那就是不一定只有小人才有维护法律尊严的义务,君子亦然;如果谁使自己不愉快谁便是小人,那这个“自己”除非是秦始皇或武则天。

我们只是来分析这其中的道理,至于王建中与李虹是否举报了刘晓庆,我们无法知晓。但可以判断的是,如果他们真的举报了她,就目前事态的发展看,也绝对不会是“陷害”。

至此,不知读者们是否还记得起当初媒体报道刘晓庆的前经纪人王建中起诉刘晓庆欠款不还时,刘晓庆曾对媒体说:我的公司员工很多,王建中可能是其中之一吧,我不认识这个人。而她的妹夫靖军则说:王建中不过是晓庆公司的一个马仔。那么此时我们不得不问:一个普通马仔怎么会掌握你们公司的财务秘密呢?而且若真的举报了,那可是能够掌握相当线索、提供相当证据才可能引起税务部门注意的。

刘晓庆大概不会想到,她自己当初说这话时已经举起了自己的手,而此时这只手落了下来,打的却是自己的嘴巴。

不可否认,刘晓庆在电影、电视屏幕上创造的人物形象相对说大部分是成功的,可在生活这场戏中,怎么总演的是蹩脚戏呢?而且角色更换得过于频繁,以致让人分不清哪个是真正的刘晓庆了。

不管这次是谁“害”的刘晓庆——王建中、李虹也好,税务、司法机关也罢,只要是证据确凿,你都得付出代价。因为人们看到了,有关部门的这次行动确是下了大决心,最后的结果如何,大家在拭目以待。至于“陷害我的人最终是没有好下场的”估计也不会有人太在意,因为你毕竟还没有“刘晓庆我吼一吼,地球就得抖一抖”的本事,也比不得天下惟我独尊的武则天,在此也不过是发发狠罢了。

仅从刘晓庆的口中,我们就已经体会到,她与王建中和李虹确实积怨很深,到底谁是谁非,公众倒是乐于看到结论。(未完待续)

由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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