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曾十分坦然地说道:“至今天为止(2002年5月初语——笔者注),我的每一分钱都是我自己挣来的,取得的每一个成功都是我自己创造的。”取得的每一个成功是否都是她自己创造的而无他人相助(想来此言被导演《小花》的谢晋先生听到后会如何想法,因为正是因为《小花》才使她刘晓庆成名)在此暂且不论,仅看她的第一句话,就使我们很为刘晓庆的如此坦然而发笑。也是在这一天,她还说道:“我肯定有很多绯闻,但是我自己做事情是堂堂正正的,我从来没赚什么黑心钱,所以大家对我很信任。”不知道大家是对她怎样“信任”的,事实上,她恰恰因为赚了太多的黑钱,才使人们对她无法信任。随着刘晓庆真实面目的显现,人们对她以上的说法只能嗤之以鼻。而已经广为人知的刘晓庆欺诈苏北农民血汗钱一案已经逐渐大白于天下,这时,人们对刘晓庆的以上说法就只能感到恶心了。
敬爱的朱总理:
我们是江苏徐州市铜山县马坡镇前八段村的农民,长期以来,一直过着春种秋收的农耕生活,遵循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歇的农事规律,是一些十分本份的农民。我们这一代幸逢盛世,赶上了党的好政策。我们在村干部的带领和上级领导的支持下,按照党的要求创造性地实践了党的富民政策,村里办起了工厂、修建了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孩子们能够受到良好的教育,老人们老有所托。全体村民团结一致,童叟无欺,安居乐业,其乐融融。而且多数村民摆脱了贫困,过上了富裕的生活,名声远播大江两岸。但是,自从被大明星刘晓庆骗了以后,我们的钱被骗去了,工厂被整垮了,集体经济陷入困顿之中。
为了我们能够度过难关,挽回损失,我们多次找刘晓庆,请求将借我们的钱给还了。但是刘晓庆耍无赖,任凭好说歹说就是不给,非要将我们的钱骗得干净、彻底不可。无奈之中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农民斗胆与大明星打了官司。值得欣慰的是,法律给了我们一个公道的说法。判决我们胜了,刘晓庆输了,当时领导拿回判决书给我们宣读了以后,我们几百村民聚集村委会大院里,情不自禁地振臂高呼法律万岁!共产党万岁!然而,我们高兴还是早了一些。我们做梦也没有想到,刘晓庆凭着大明星的名气,并且自称认识好多大官,甚至是中央一级的大官。所以,不但无视法律的规定输了官司给钱,反而进一步采取欺诈手段,又设置了好多骗局,把法院的法官也给唬住不敢执行了。为了能够给村民们一个过得去的交待,不得已,村里只好卖掉了工厂和设施,继续申请执行。然而刘晓庆是个一有机会就骗人、装糊涂的大无赖、大骗子。她甚至把自己亲自签过字的东西也能够摆脱,说她根本不知道有这码事。没办法,我们只好又请了律师,请求人民法院进一步调查,并侍机执行,结果证实,刘晓庆借钱不还,也不支付我们的劳务费,是其精心策划、制造的一个大骗局。在这一骗局中,她不仅坑害我们,而且把我们的国家也给骗了。铜山县人民法院的法官给我们的答复是,刘晓庆骗国家、害人民的事实十分清楚。我们无端地被刘晓庆给坑了,骗了。好不容易把事情弄清楚了,反倒没人管了,这算怎么回事儿呢?好多年轻人更是挺身而出,要领着我们到北京找刘晓庆算账。我们想,舍生取义,古已有之,而今这些年轻人舍身为国除奸,为民除害,不也是大丈夫所为吗?铜山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村委会的领导一再阻拦我们,不让我们到北京找刘晓庆算帐。我们的律师也给我们说,只要我们国家的国旗仍然是红的,我们的事情就不会没人管。在多位好心人的劝说下,我们取消了进京的计划,将我们的冤情向领导陈述。但是我们又担心这些材料落到刘晓庆所说的大官手里,所以,我们采取了给您亲自写信的方式。这就是我们给您写信的初衷和本意。
由于我们被刘晓庆所骗,又长期讨不回公道,所以全村不仅经济垮了,而且人心不稳,上访成风。先后已有四位村党支部书记愤然辞职,现在连选领导班子都十分困难了,我们想,刘晓庆凭借自己是名人,认识几个大官本无可厚非,但她怎么也不能据此而无视道德,无视法律,骗国家、坑群众、抗法律,甚至为了敛取不义之财,坏事做尽,败坏我们国家的社会风气。为了净化社会风气,为了不再有更多的人受骗,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我们的一个公道,我们强烈要求严惩刘晓庆这个祸国秧民的恶棍!
此致
敬礼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马坡镇前八段村呈上
(以下为六百多农民的签字和鲜红手印)
这六百余名农民代表的四千多村民是在忍无可忍,走投无路,虽然求告有门,却无法讨回公道时,向共和国总理的上书。这也是本书上卷中的内容提到过的刘晓庆坑骗苏北农民的那件案子。
这些鲜红的手印,在我们的眼里分明是这些农民心中滴出的鲜红的血滴啊!
让我们看看刘晓庆是如何坑害这些无辜的农民的——
这是一起1996年由江苏铜山县法院一审,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的刘晓庆的又一骗案,可悲的是法律几乎也奈何不了她刘晓庆,可怜的是,农民的血汗钱至今要不回来,可悲的是我们执法者们首先考虑的不是农民的权益,而是刘晓庆的利益。
1997年的一天,徐州市铜山县法院执行厅的法官与原告来京执行已经宣判、法律生效而被告又百般想赖账不还的刘晓庆的财产。当法官与原告好不容易找到刘晓庆时,令人震惊又令人痛心的一幕发生了:只见那位衣着朴素的、一见便可看出是贫困农民的原告代表李×,当着法官的面,扑通一声给刘晓庆跪下了:“刘富姐呀,我给您跪下了。您是亿万富姐,您有的是钱,求求您把欠我们几千口子农民的钱还给我们吧。我们那地方穷到啥程度您也见过,不求您救济我们,只求您能还我们的钱!”
这是真实的一幕,而非电视剧中的情形。
这位农民的无法以金钱来衡量的如此一跪换来的是什么呢?几年过去了,刘晓庆欠人家几千口子农民的钱仍旧一分没还。
她本来就没想还!从那近百万浸满了苏北农民血汗的人民币到了她手上的那一刻起,她就没想还过。我常常想象那一刻她该是多得意,更想象过但凡有点人性和良知的人怎么能吞得下那些黑心钱!
苏北农民穷到什么程度可能知道的人并不少;同样,听说过“亿万富姐”刘晓庆的人更多。
在刘晓庆不太光彩的历程中,本案是个极具代表性的故事,不但因为该案早有法院的定论,也因为受骗者是天真善良的农民,还因为这是刘晓庆从一个演员到开始下海经商从而成为“亿万富婆”的首次不法行径。事实上,在她的整个“经商”过程中,凭真本事、靠正当智慧与汗水获利的并不多,她的许多行径远远超出了正当生意的范围。在以上这个案件的发生、发展过程中,充满了被告刘晓庆千方百计避债不还的诡计与恶行。
故事得从头说起:
远在1993年时,无论是观众还是读者就知道了电影明星刘晓庆要下海经商办公司了。人们都还记得,她的那家公司就是“北京刘晓庆化妆品有限公司”。确切地说,坑骗铜山县农民是她的首篇“杰作”并不准确,因为她的这家公司在注册过程中就已经开始了骗行。这是后话。
本来,既然你是北京的公司,相关法律规定不允许你异地经营,可刘晓庆可不管这套,第一手就伸到了偏远贫穷的苏北徐州市铜山县马坡镇前八段村的村办企业——徐州化妆品厂。骗子行骗总得有点资本才行,这个刘晓庆不缺,刘晓庆那可是几乎家喻户晓的大明星呀,可遗憾的是善良的农民此时还不识她的真面目。
刘晓庆在徐州有个分公司,这个分公司属于刘晓庆的北京化妆品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并无法人资格,就是说,一切法律行为都属于刘晓庆,因为刘晓庆是公司的董事长。
刘晓庆以其名人效应(这是刘晓庆行骗初期屡试不爽的一招)先是向这家村办企业所在的集团公司“借”去了40万元血汗钱,随后在1994年3月28日与这家村办企业签订了一份委托加工生产“晓庆”牌系列化妆品合同,合同约定:加工费以每瓶2.2元计算,全部加工费在产品出厂三个月内付清。农民们得了这份活计自是兴高采烈,因为他们指望的是一番辛勤劳动后换回的加工费——他们的血汗钱。产品生产出来了,也让刘晓庆的徐州分公司拉走了,那是247382瓶“晓庆”牌系列化妆品,按合同上的标准折价后,刘晓庆的公司应该给农民们542404元。农民们眼巴巴地等着这笔钱,可他们根本就没想过刘晓庆这个比天小不了多少的大明星竟然会不给钱,那张白纸黑字的合同闹了半天竟然不过是一张纸罢了。
不但加工费不给,当初“借”去那40万元也要泡汤——刘晓庆以种种借口拒不归还。
农民们几番讨要毫无结果,好在还有法律,好在农民们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古已有之的大道理。他们向铜山县法院提起了诉讼。
这个官司一目了然,法院判起来也不复杂:“经本院审理认为,徐州分公司(刘晓庆的不具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笔者注)与徐州化妆品厂(前述的村办企业——笔者注)签订的委托加工承揽合同为有效合同,徐州分公司是刘晓庆公司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加工的产品又全部被刘晓庆公司提走,故刘晓庆公司应负连带责任。据此,本院于1996年7月22日以【1995】铜经初字第372号判决书,判令徐州分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徐州化妆品厂加工费542404元,并支付给徐州化妆品厂部分违约金(从1995年3月1日至执行完止,按欠酬金总额每天1%计算)。刘晓庆公司负连带责任,诉讼费16291元,由两被告负担。”判决后三方当事人均未上述。
该法院出具这份说明文件已经是2001年的年底,而读者完全可以从这份文件中看得出刘晓庆欠人家的这笔款子已经赖了多少年。这其中她都采取了哪些令人发指的欺骗手段下文还要详述。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