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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条减肥广告82条违规

专家评议减肥广告——
2002-10-18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廖爱玲 我有话说

日前,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开展了“广告与科学消费”的评议活动,邀请相关部门的专家对2002年5至7月刊登的涉及药品、保健食品、医疗美容机构、化妆品、减肥器械五大类53个品牌的83条减肥广告进行了评议。结果证明,其中82条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违规内容,最突出的就是误导消费者。

平均每条广告违规三四项

北京市消协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本次评议活动邀请了中国营养学会、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药监局市场处、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北京市美容美发协会、北京市广告协会等单位10名专家参加,他们依照7项广告中不允许出现的内容标准,从各自职能的角度对减肥广告内容的数据、用语、文字进行了评议,结果发现平均每条减肥广告违规内容竟达三四项之多,其中含有不科学表述用语的违规率最高,达79%;其次是含有效率、治愈率、显示疗效数据内容的为54%;第三位是含有疗效、安全预防、无毒副作用内容的为41%。

误导消费者的种种表现

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减肥广告中误导消费者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1、使用绝对化用语:很多广告中都有“最好”、“最佳”、“第一”等无限高度的形容词及没有依据、不切实际的夸张。如:“最适合东方女性体质的减肥产品”;“有效率达100%”;“一天减3斤,二天减6斤,三天减10-15斤”。

2、虚假承诺不兑现:减肥广告抓住消费者担心减肥无效果、怕白扔钱的心理,大多都承诺“签约减肥、无效退款”;“反弹退款”;“减得不满意不收费”等,乍一看让人心动,实际上这种承诺是无法落实的,因为减肥前后的体重,反不反弹,有无效果,都没有权威部门能够给予确认。

3、借助权威名义做宣传:当前对消费者选择减肥产品和减肥方式影响力最大的是国家机关、权威人士、专家及亲身体验过减肥效果的消费者的意见,拉大旗做虎皮是减肥广告中常见的现象。

4、保健品宣传疗效:按照国家规定,食品及保健食品都不允许在广告中宣传疗效,更不允许宣传无毒副作用,然而食品、药品相混淆的宣传用语却时常在减肥广告中出现,如宫廷秘方、名贵药材、纯中药制剂、无毒副作用、降血脂等。

消协发出第7号消费警示

鉴于减肥广告中误导消费者的问题比较严重,日前,北京市消协发出了《减肥也要讲科学》的第7号消费警示,提醒减肥者要慎重、科学减肥,增强运动、合理安排膳食、自我测试体重,树立防范意识,科学识别广告,不可偏信那些所谓不吃药、不手术、不节食、不运动、不反弹的违背客观规律的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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