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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通报教育涉外违规案件提醒理性留学

2003-08-01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某些留学中介和境外机构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规定,扰乱了出国留学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留学中介违规活动以及境外组织在我国非法从事教育涉外活动的查处。

一、2002年底,大连市30多名拟出国留学人员,在通过辽宁省人才国际交流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时,损失数百万元人民币,给留学当事人及其家庭造成极大损失。教育部要求辽宁省教育厅对此案进行认真查处。此前,辽宁省天诚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辽宁公民出国服务公司、辽宁省国际文化教育交流协会等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在办理赴南非留学项目中严重违规,侵害了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这三家留学中介机构均受到限期整改的处罚。

二、今年5月,北京樱之叶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经主管部门批准,雇人在山东省威海市违规跨地区进行留学中介活动。经当地公安部门调查发现,被雇者不仅非法从事招生活动,而且还有其他犯罪嫌疑,公安人员从其“办公场所”查获了包括中央党校、银行系统、派出所等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公章35枚以及一些伪造的证明材料。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最近已责令北京樱之叶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跨地区留学中介经营活动。

三、据了解,丹麦等部分欧洲国家的一些私立学校,如丹麦的“人民高等学院”(Folk High School)等属于非学历教育机构,其课程与普通高等教育并不衔接。福建长宏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在办理赴丹麦等国家出国留学项目中,却进行虚假宣传和承诺,致使部分留学人员在国外无法就学,生活处境艰难。此外,该留学服务中心还存在没有按规定将与国外教育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留学中介活动等问题。福建省教育厅近日已要求其立即停止相关留学项目,并要求其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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