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北京户口的外省市个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将取消以往的批准手续,不再缴纳3‰的购房手续费,凭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和暂住证就可直接购买房产。这是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新发布的《关于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不再经审批的通知》中的新规定。
一直以来,外地人签订购房合同后必须拿着身份证、暂住证、购房合同原件办理购房批准通知单和产权通知单,还要多缴纳购房款3‰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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