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视网消息,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日前表示,从今年10月1日起,山东省将定期通过山东省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网站向社会公布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
据介绍,根据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在山东省举办的属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统一考试的所有职业资格培训、鉴定,未经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均不得进行,学员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在山东省一律无效。参加属国家和山东省统一考试的职业资格培训鉴定人员到培训机构报名前,应先向劳动保障部门咨询该培训机构资质的有关情况。
[值班总编推荐] 用你我的匠心,托举起繁盛的中国
[值班总编推荐] 习近平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十五 ...
[值班总编推荐] [社论]
启蒙和审美的双重交响
【详细】
秦嗣德:中国传统水墨艺术的人文语境
劳动铸就中国梦
以高质量网络法治建设助力中国式现代化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