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这一目标的确立和实现,有必要将这一目标和指导方针写进宪法。具体可表述为:“国家要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的各项法律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样规定,有助于树立法律的权威和稳定性,防止领导人改变,法律也改变;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改变,法律也改变的不正常现象的出现,有助于克服某些人随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阐释和执行法律的错误做法。建设法治国家,依靠的只能是法律,而不能凭领导人的意见和看法来左右法律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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