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些医学专家指出,现在确实有人将“病历”变成了“变形金刚”:为了评残,腿脚本来没有问题的,在病历上却突然出现了折断过腿脚的记录;为了升官,肝上早就有病而且还带着传染病菌的,在病历上却突然找不到这些记录……
记者就修改病历的现象,请教了上海市的一些法律专家,得到一个肯定回答:改“病历”制作伪证,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规定:构成伪证罪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文汇报》2001.4.19)
[值班总编推荐] 火车票改签要收手续费,何以引发争议
[值班总编推荐] 旅游消费火热 赋能美好生活
[值班总编推荐] 三秦大地 ... 内蒙古:全力打造光伏...
【四海文心】三评“过度娱乐化”
【详细】
“群岛哲学”视角下的个体意识与生活哲学
让盲评制度科学运转起来
全面推动数字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