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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出现“职业举报人”

2001-05-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辽宁省本溪市,活动着一批以检举揭发贪官的腐败行为为“己任”的人,有人称他们为“职业举报人”。

这些“职业举报人”到底是怎么“冒”出来的?他们的生存环境如何?4月23日至26日,记者在本溪进行了采访——

经过多方“交涉”,市检察院有关人员终于同意记者到其举报中心的接待室看一看。费尽口舌,一个举报人同意和记者聊聊。

这是一位年近六旬的老人。他说,他是本溪市郊区人。这几年,随着本溪城市框架的拉大,他所在村的土地都转让出去了。然而,上千万元的土地转让金却被村干部装进了自己的腰包,群众到处告状没有结果。“去年,市检察院在报纸上公布了检举揭发贪官有奖的消息,更增强了我非把那两个贪官弄倒不可的信心,他们实在是太黑了。”

“如果这次你的举报经有关部门查证是事实,让你领取奖励的话,你会去吗?”

“我当然去领,但必须保证我以后不遭受打击报复。因为,那是我应该得到的。”

“请您帮忙再找几个举报人聊聊好吗?”

老人犹豫了片刻,说:“明天我给你回话。”

第二天上午,他给记者打来了电话:“有一个人愿意和你谈谈。”晚上8时40分,电话终于拨通了,可采访对象却变卦了:“对不起,我还是不接受你们记者的采访。本溪市出现了我们这些举报人后,省里一家报社报道了一个消息,弄得全国都知道了,这对我们这里的贪官们是个极大的打击,我们有人为此想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一个举报人协会,想把事情做大。你说有关部门会不会同意呢?……”

记者调转了话头:“看来,您想专吃举报这碗饭了?”

“是有人想这么干,毕竟检举揭发腐败分子的‘市场空间’很大,也是有经济效益的……”

记者在本溪采访时,有关人士也道出了自己的担忧:本溪市出现的“举报人现象”是好事,但让人担心的是,有些举报人在掌握了某些官员的大量把柄后,会不会因为迫不得已或为了私利与权力勾结? (《齐鲁晚报》2001.5.2闫广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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