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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版是中国软件业的头号大敌

2001-06-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说,中国人买盗版、用盗版的思维惯性很难刹住,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令人堪忧。

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周林认为,说“知识产权就是一种财产权”是不全面的。在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协议中,明确要求全体成员承认知识产权为私权,即与公权有区别。私权就是为某个人、某个组织所拥有的,别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侵占的权利。你到人家里抱走彩电,是贼。同理,知识产权也是一种私有财产权,你随便拿去用,就跟到人家里偷彩电一样。知识产权还是一种人权。《世界人权公约》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版权是人权的一种。

某科技公司总经理张一方认为,盗版对外国公司可能只伤及皮毛,但对中国软件产业则是生死攸关的大事。这几年联想、海尔、方正等涉足软件的企业发展很快,但没有一家软件公司真正达到十几亿、几十亿的收入。某公司总裁李儒雄也认为,如果任目前盗版猖獗的情况上演下去,中国的软件市场就会成不毛之地。说得严重点就是,目前中国的市场环境不适合软件企业生存。保护知识产权,企业和政府首先要带头买正版软件。

盗版已成为软件企业的头号大敌。政府应当调动一切有效手段为软件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创造一个公平洁净的软件市场环境。这是我们唯一的选择。否则,我们的民族软件业就没有出路,中国也就不会成为一个科技强国。

(《科技日报》200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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