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养”,其实是被问题“促成”的。一对夫妇,千挑万拣,挑中了个6岁的孩子带回家,宠得如同己出,可这孩子怎么都不适应。原本活泼的性格,一到他们家就变得沉默寡言,一回福利院见到以前跟惯的工作人员就像“糖黏豆”,开心得不得了。最后,这对夫妇只得“忍痛割爱”,放弃收养……
有儿童心理学专家认为,通过“试养”磨合,再确立收养关系,既能减轻国家负担,又能给孩子一份家庭温暖,对孩子以后的性格发育、人格健全都有好处。
(《羊城晚报》2001.6.4曾璇 唐国平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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