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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商家大举反贿赂

2001-06-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超市发集团和400多家供货商联合签署了《反商业贿赂协议》,这是京城商家又一次公开地大规模地向“商业贿赂”开火。

商业贿赂一直是商界公开的秘密,最常见的方式即是回扣,供货商为了将某种商品进入店内销售或达到让商场尽快结算的目的,私下给予商场有关负责人如采购人员、结算人员一定比例的“回报”,有的给现金,有的则赠送彩电、钻石手表等贵重物品,还有的让相关人员免费出国游览。

每年到底有多少财物进了商业贿赂的黑洞?因是暗箱操作,具体数字无法估算,但京城一位商场总经理曾说过这样一句发人深省的话:当商场改革采购方式触动了一部分人的利益时,他们的反应就如同“挖了祖坟一样”。

近年来,京城商家在反商业贿赂上也采取了不少行动,1998年,物美商场就与供货商签订过《反商业贿赂协议》,同年,大华电器城举办了反贿赂展。许多商场也采取了更为先进的采购和结算方式,从制度上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如建立采购中心,变个人采购为集团采购;翠微大厦等还采用电子结算方式,由电脑中心控制,商场根据电脑上显示的销售额统一回款,供货商再也不必为结算看谁的脸色了。(《北京青年报》20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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