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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他人被判一年

2001-07-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上海市民陈总权因与他人有债务纠纷而怀恨在心。2月3日晚,陈在住所翻箱倒柜,将屋里搞得一片狼藉,伪造了有人入室抢劫、企图杀人灭口的现场。当晚10时许,陈的妻子回家后发现家中异常,即报警,并将丈夫送到医院抢救。陈事后向公安人员指认,生意场上的熟人曹某就是上门实施抢劫者。三天后,陈向公安人员供述这一切均系其伪造。法院认定陈总权的诬告陷害罪名成立,一审判处1年徒刑。

(《解放日报》20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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