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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有了“速裁法庭”

2001-07-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深圳罗湖区法院在调查中发现,该院所收案子中约有10%的民事、经济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当事人争议不大,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排期开庭,少则1个月、多则6个月才能完成诉讼,不仅诉讼成本高,还耗费了法官和当事人的精力。为此,该法院设置专门的“速裁法庭”受理无争议或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经济案件。

在“速裁法庭”,如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当日即可拿到裁判文书。从申请立案到拿到裁判文书,最快只要20分钟,最慢不超过3个工作日。

(《大河报》2001.7.21王跃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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