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借期已过,外甥所欠的钱一直还不上,且下落不明,债主便将杨大妈告上法庭。杨大妈被判决偿还原告人民币3万元。杨大妈现已向法院表示,每月扣除自己的部分工资来偿还原告。
杨大妈帮助外甥是人之常情。但因她的签字形成了新的法律关系,在双方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中国经济时报》2001.9.18侯静文)
[值班总编推荐] 人工智能带来的开门红
[值班总编推荐] 关铭闻:“新大众”,你我谱写, ...
[值班总编推荐] 广东深圳:激活新质生产力澎湃动能
修桥见人心 明史照今尘——读马伯庸《修桥记》有感
【详细】
影评人划重点!2026春节档观影指南已上线
为2030立个flag
立足2030,放眼2050【详细】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赋能乡村文化振兴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