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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撞人也会构成犯罪

2001-10-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前不久我弟弟在同学家喝完酒后,骑着自行车回家。在过一交通路口时,由于天黑路灯坏了,手没把住车把,把车骑到了道路的左侧,撞上了一位刚出门的老太太。老太太当时头部撞地,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将我弟弟拘留后转为逮捕。请问骑自行车撞人致死也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王杰

专家建议:

我国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其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机动车驾驶员,也包括因违章行为招致重大事故的骑自行车者、行人等。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条理》第七条规定:“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第十九条规定,自行车的车闸、车铃必须保持有效。同时交通法规也规定,酒后不能骑车。你弟弟酒后骑车并且将车骑入左车道,显然属于违章行驶,并且造成了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你弟弟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百姓信报》200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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