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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在背后“黑”我

2002-01-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这些天,应届毕业生小徐觉得有点郁闷。前一段时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来学校要人。初试后,小徐感觉不错,用人单位说过几天通知他复试。几天过去,周围的同学陆续复试了,小徐却没接到通知。给用人单位拨电话,对方说:“你的同学说你已经定了上海二中院,所以我们没再通知你。”

“去上海?怎么我自己都不知道?”小徐被“黑”了!

就在苦苦寻找工作机会之时,不少即将迈出大学校门的大学生被自己的同学狠狠地“黑”了一把,而小徐不过是其中之一。

张维燕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99届毕业生。1999年1月18日,就在小张到一家中央媒体应考的前一天,一封有关她的情况反映被递到该报社人事部门。

接着,张维燕向社科院某研究所递交简历,并收到该所的用人回执。岂料,该单位几天后发来通知:因有人反映情况,录用计划取消!随后,张维燕参加了新华社的笔试、口试,并进行入社体检。可是,她又一次收到通知——因有人反映情况,手续缓办。

4月底,张维燕终于见到了这封“情况反映”。这封信长达9页,里面有不少张维燕不能接受的攻击之词。更让她吃惊的是,信末署名中还有两人她根本就不认识。

同窗数载,手足情深,怎么会如此相煎?许多人问张维燕,为什么有人要这样“黑”她?小张自己也想不明白。

面对竞争,众多高学历者不择手段地“黑”竞争对手,我们的教育是不是出了问题?

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檀传宝教授认为,在背后使坏的行为与社会大环境不无关系。我国还处于市场经济初期阶段,与成熟的市场经济相匹配的诚信、契约、公平竞争等观念尚未完全形成,很多人习惯去钻空子,只顾个人利益。

律师田文昌认为,写黑信或告黑状,与我国的一些传统观念有关。在我国,如果一说谁有问题,大家就会想当然地去怀疑他。宁信其有,不信其无。

北大团委书记说,“黑”同学的现象不符合学生应互相团结、帮助、共同发展的教育思想。面对竞争,大学生应树立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更好地培养自身素质,团结更多的人一起迎接挑战。“黑”同学也许能获得一个岗位、一次信任,但得不到终身信任。

如今,校园中的“黑手”已受到正直、善良的大学生们的强烈谴责。而差点被“黑手”断送了前程的张维燕将“黑”她的人告上法院。2001年12月13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定被告侵犯名誉权,向张维燕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中国青年报》200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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