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
我国目前的法律对亲子鉴定还是个空白。实践中法院倾向性的做法是:若双方当事人都同意做亲子鉴定,法院应予准许;若一方提出要求而另一方不同意,或子女较大(一般指超过3岁),法院则应从严掌握。你若拒绝做亲子鉴定,法院不应采取强制措施。若你丈夫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或法院从其它途径查明小孩确实非你和丈夫所生,那你丈夫可以向你追索小孩以前的抚养费,并可拒绝承担离婚后的抚养费。
钱律师
(《江苏法制报》200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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