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老百姓虽然告的是乡长、县长乃至省长,但行政机关的首长们总以各种理由回避出庭义务。因为首长当众被比他官小得多的法官审问实在是丢尽面子,何况一旦首长亲自出庭受审“先例一开”,将来还不会有更多的“刁民”争相与政府打官司?
一个政府部门违法行政,首长应自觉履行出庭义务以总结经验教训,否则,不仅丧失了社会基础与民心,更会严重阻滞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
(《黑龙江法制报》20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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