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太说,龙岗区司法局曾表示他的问题主要是“坐地收案”,对于“坐地收案”这个并非法律上的名称周立太的解释是“我是重庆的律师不应该长期在深圳办案”。但是,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只要是合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的律师就可以在中国境内的任何地方执业。
龙岗区司法局认为,周立太长期在深圳坐地收案并超额收费。据说,此案将于下月开庭。
(《中国劳动保障报》2002.2.26肖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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