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律师接受案件后,仅以原告委托人的名义写了一份给最高法院的刑事申诉书,而且在2001年1月中断了同张女士的联系。而张先的案件,高法于2001年4月下达了刑事判决认定:“对其判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张女士认为案子没有发回重判,就将律师事务所告上法庭,要求返还15万元代理费。
该律师事务所顾主任说,最高法院已经裁定张先为死缓,比约定的将案子发回重审还好,说明卫律师的工作是有成效的,不存在欺骗。
(案中人名均系化名)
(《北京晚报》2002.3.13王蔷文)
[值班总编推荐] “养老”变“享老”,拓展经济新蓝海
[值班总编推荐] 习近平同哈萨克斯坦总统托卡耶夫 ...
[值班总编推荐] 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法治保障
刘巽达:从“濮存昕眼中的上海文艺”说起
【详细】
《多啦A梦:大雄的绘画奇遇记》:在奇幻冒险中回归生活本真
让理论传播向“新”而行
动态海报:一架“无人机”飞出低空新天地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