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聩”应当是另外一个同音形近字:“瞶”。其左边是“目”,而不是“耳”。清代文人叶燮的《原诗》里曾有所谓“其余非戾则腐,如聋如瞶不少”的描述,其中的“聋”、“瞶”同时出现,分别表示“耳不聪”与“眼不明”。此外,《正字通》、《广韵》、《篇海类编》、《字汇》等工具书里对“瞶”的注释,分别是“目昏”、“目疾”、“目病”、“目风疾”等。总之,无一例注作“聋”。
因此,“振聋发聩”应为“振聋发瞶”,其含义为:“使耳聋人能够听到,使失明者可以看见”。(《光明日报》2002.7.17)
[值班总编推荐] 火车票改签要收手续费,何以引发争议
[值班总编推荐] 习近平对旅游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值班总编推荐] 习近平文化思想的若干重大理论成 ...
【四海文心】三评“过度娱乐化”
【详细】
“群岛哲学”视角下的个体意识与生活哲学
让盲评制度科学运转起来
全面推动数字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