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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要彻底

2002-08-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这个时候,南京冠生园用陈馅做月饼的丑闻曝光,当时一片哗然。如今事隔一年了,没有听说去年那事的直接责任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受到何种处罚。

一家好好的企业倒闭了,这可能还算不上太大的损失。但与此有关的食品污染或食品安全检验的问题,却是人们不能不时时关心的。

如果说,咱们中国人抵抗力强,不大在乎什么污染不污染的,那么人家外国人可在乎这个。去年以来,中国出口的农副产品、水产品不是屡屡地被退货么?退货的原因不就是因为食品中含有了一点点不该有的东西么?

食品污染及不安全的问题之所以难以治理,其主要原因是缺少较为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因为,任何标准、法规的执行都应该是有人负责的,如果在标准、法规执行过程中出了纰漏,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恶果,该负责任的人被一追到底,受到应有的处罚、处理,尽管问题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敲警钟的作用还是有的。(《中华工商时报》200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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