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车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全部或部分费用。日前经法院审理,被告出租车公司最终赔偿3名原告近8万元人民币。(《北京娱乐信报》2002.9.3)
[值班总编推荐] 用你我的匠心,托举起繁盛的中国
[值班总编推荐] 把握新形势 擘画新蓝图——习近平...
[值班总编推荐] “健康丝路”为上合注入新动力
启蒙和审美的双重交响
【详细】
秦嗣德:中国传统水墨艺术的人文语境
劳动铸就中国梦
以高质量网络法治建设助力中国式现代化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